一、审判工作中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人类已迈入信息化时代,知识呈现出爆炸态势,让人应接不暇。近30年来,知识总量为有史以来的90%,每天的信息量为50亿条,知识的记忆变得越来越难,从中汲取营养、为我所用,也就是知识的检索变得越来越重要,而计算机网络则是信息化时代的最佳载体。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自然地要融入这一时代潮流之中。在具体审判实践中,如何把法的价值、法律的规定充分地体现在每一个案件的裁判中,使每一篇法律文书都成为法的宣言书,达到审理一个案件、影响和教育一大片的良好效果,就需要法官不断地与国内外的法律同行进行思想交流,取长补短,从根本上改变那种局限于有限的法律资料中,照本宣科,机械而狭隘的司法观念。计算机网络则为我们法官及其他审判工作人员提供了进入法律之门进行探索交流、共享法律宝藏、分享司法心得的理想载体。
借助于计算机网络,审判流程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已不是纸上谈兵,许多法院已付诸实践,而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极大地促进了审判效率的提高。法院改革和新的审判工作思路的出台,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依赖于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实现“无纸化办公”是信息化、网络化时代所追求的较为理想的办公模式,现在虽不能完全达到,但至少在法院内部,信息的传递、对审判流程的关注和监督,通过计算机网络很容易实现,在无形之中提高了审判人员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和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因为通过计算机网络能够随时追踪每个案件的进程,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领导,也能够随时了解、掌控整个审判流程情况,做到胸中有数,科学决策。
公开、公平、公正,是现代社会对法院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各种途径实现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以充分有效地实现司法为民的宗旨。其中通过计算机网络采取诸如网上发布法律文书,征集对法院改革和某些法律草案、法律规定的意见或建议,以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改进,已成为重要的一个渠道。
理想的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能提供给大家这样一个在线交流的宽广平台,不仅可以科学合理地进行审判流程管理,还可以供大家就法律问题、人生理想、法院建设,互相探讨、互诉心声、献计献策。可以开办许多丰富多彩的栏目,如:
典型案例分析 为大家提供各种典型的疑难、复杂案例,以供各抒已见,发表真知灼见,捕捉思维的火花,汇成照亮法官心灵的指路明灯,活跃法律思维,开拓法律视野,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法官情怀 在紧张繁忙的审判工作之余,有一抒发法官思往事之悠悠、发现实之感慨、描绘未来蓝图的园地,自耕自耘,自得其乐,互勉互励,张弛有节,修身养性,提高法官品味。
论文发表 法律思维与法律实践的结晶就是作品,改变以往审判工作经验主义、教条主义,机械地照本宣科。围绕“法律是科学、审判是艺术”,在不断提高法律素养的过程中,加强法律思维能力,从感知上升到理性,造就一支职业化、专家型的法官队伍。可发表论文、心得体会及优秀的法律文书等。
今日法院 通过采集本院建设发展过程中的图文资料(包括照片、有关本院的新闻报道等)及影音资料,了解自己所在法院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增强努力工作、开拓未来的信心。
法律宝藏 收集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于点击中搜寻心之所想、法之所在。
广而告之 把本院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规定、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准确地传达到位,并可将有关面向公众的本院信息或法律文书通过网络发布。
法律监督 就审判工作的督查督办情况作以通告,及时查清问题所在,及时纠正。
建议箱 对本院发展建设可各抒已见,献计献策,同心同力,共同推进法院全方位向前发展。
排期开庭 及时了解所承办案件的开庭时间及审判法庭。
还有其他栏目法院可根据本院实际自由灵活地开办。
二、计算机应用于法院的现状
由于各个法院所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低不一及对计算机的了解重视程度不同,法院在应用计算机方面也各不相同。主要表现在:
1、单机运行,辅助办公,完成部分法院业务。如一些财务系统、组织人事管理系统、立案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等,开发的应用软件主要用于单个微机,未形成网络系统,很大程度上还是手工作业模式。
2、实现了计算机联网,但只有部分业务在网上运行,信息交换不充分,只是“信息共享”,还不能充分享受实施网络化、信息化带来的好处。
3、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全新规划大范围的业务,统一协调立案、审理、执行、管理等各方面业务,支持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的三级联网。
4、提升信息处理水平,建设面向社会的信息服务网站,面向法院内部的信息发布(含新闻、公示、信息简报、法律法规、案件讨论、新闻组、电子邮件等),从管理系统中实时采集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三、充分合理地发挥计算机网络对审判工作的促进作用
首先,领导重视,统筹规划。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是《国家“十五”计划期间人民法院物质建设计划》中的重要项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2003年底前,各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要基本建成计算机局域网,通过验收并与最高人民法院广域网互联;2005年底前,基层人民法院基本完成计算机局域网建设,通过验收并与最高人民法院广域网互联。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不仅系统本身技术含量很高,而且物力、财力的投入也较多,人员的培训也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只要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化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工作,未雨绸谋,早作安排,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积极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抓紧做好所需经费的预算,有目的选调专门人才,下大力气抓好计算机普及应用工作,做好计算机培训工作,尽快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待网络建成后能迅速适应网上办公办案,充分提高计算机应用系统的运行效能,实现各级法院各项工作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其次,庭审微机速录对法院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全面正常运行来说是一项十分重要而又比较困难的工作。庭审记录的水平高低很大程度影响着案件裁判的质量,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之一就是审理好每一个案件。一名优秀的速录员不仅要求速录技术过硬,而且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还应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水平,否则,速录采集下来的可能没有或模糊案件事实的重点、要点部分,或者把与案件事实无关、不着边际的话记录好多,或者文字表达容易引起歧义。庭审记录是法院审判工作特别重要的一项基础工作,而培养一名合格的速录员需要较长时间,在技能和知识水平上都需要过硬的素质。我国部分法院也是近几年才实行庭审微机速录,其中一些法院的速录员是临时聘用,没有稳定感,不安心工作,影响了审判工作的开展。庭审速录是计算机网络化应用于审判工作的特别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这个环节不能实现现代化,很大程度影响着审判工作的现代化,影响着计算机网络对于审判工作的效果。所以,法院的速录员应当建成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作为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应当列入有关高等院校所设专业,那么,将对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现代化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应当在这一点上实现重点突破。
第三,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存在着经济发达、欠发达、落后等各种地区,要求其他地区的法院同时赶上经济发达地区法院所建设的计算机网络规模和水平,是不现实的,也是难以办到的。因此,各个法院应因地制宜,努力争取当地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支持,根据自身的财力、物力建设相应规模的计算机网络。我认为计算机网络对审判工作的促进作用的大小,不是网络终端的多与少,而是参与人员的多与少。
当今社会,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人类的认知水平已突破地球的局限,进入浩瀚无垠的宇宙。人民法院置身其中,也应当及时赶乘科技飞奔的列车,把计算机网络这一先进的技术融入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