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执行难”已经成为捆饶法院发展的一大难题,由于案件得不到及时执行,当事人越级上访甚至导致矛盾的激化,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也严重影响到了法院的司法形象和司法权威。俗话说:“执行难,执行和解更难。” 执行和解在缓解“执行难”、减少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减少诉累、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也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加强执行和解工作对法院和当事人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所以就有必要对现阶段法院执行和解道路进行探索,以促使执行和解工作取得更好的社会效应。
户县法院在2008年全省法院开展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坚持从大局出发,从有利于户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排民忧、解民难的角度出发,短期内执结案件74件,其中充分利用执行和解这一执行方式,集中执结了户县面粉厂案、12.28特大交通肇事案、户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20年债务案、户县北街小学14年债务案等一批长期未结、涉案人员众多、执行难度大、社会影响大的执行难案,并且化解了个别长达数十年的重信重访执行难案。2008年12月27日省法院来户县调研时,安东院长对户县法院执行和解工作进行了肯定和表扬。
经过对户县法院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执行和解的14件案件的调查,户县法院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执行和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树立大局观念和发展意识。户县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以来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力求解决一个个执行难案。但是户县法院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明确要求执行工作一定要从要从户县社会和谐、大局稳定、村民和睦出发,从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出发,树立起大局观念和发展意识;要求执行法官在执行案件时要慎用强制手段,不要一味的为追求案件的执结而简单的采取强制手段,要充分分析、考虑执行案件所可能牵扯到的各个方面问题,在摸清案件关系的同时,尽可能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在户县法院执行和解的14件案件中涉及户县行政机关2件,户县国有企业3件,户县事业单位1件,这6件案件的背后有着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纠纷和几百人的利益,这些案件的执行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但是户县法院能够很好的从户县工作大局出发,考虑各方利益,使案件和解执行,使政府和群众都感到非常满意。
二是强化服务理念。法院的执行工作不是简单的法律最后一道程序,而是要通过执行这个程序来尽可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要切实作到司法服务于人民群众。户县法院要求执行案件在加大执行和解力度时既要做到维护群众和企业的权益,也要做到帮助群众和企业度过难关,推动发展,强化执行工作为群众和企业服务的理念。在执行户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执行户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返还财产案件中,户县法院从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多方努力、数次协调,采取执行和解的有效手段,帮助企业摆脱困境,最终以双方和解,被执行人主动给付180万元案件款而顺利执结。该案执结时,时值省法院安东院长在户县法院调研,在听取了该院的汇报后,安院长对户县法院执行和解服务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户县法院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能够妥善处理其中复杂的利益关系,充分兼顾、服务于双方企业利益,这种好的工作经验值得总结,值得宣传推广。”
三是采取人性化执行方式。针对“执行难”问题,户县法院没有就案开展执行工作,没有直接采取拘留、扣押、查封等强制手段,而是要求要针对不同的案件情况和当事人情况,要慎用、巧用、敢用强制措施,要采取就案说法、就案说理等人性化执行方式,通过执行人员的工作化解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对立情绪,说服当事人自行和解,自觉兑现生效法律文书,有利于彻底解决当事人的问题。
四是采取领导包案,攻克难案。针对一些长期未执结的难案,户县法院采取院长、执行局长包案方式,就个别疑难案件直接由领导负责执行到底,并且要取得案了、事了、人民满意的良好社会效果。今年来户县法院由院长包案,亲自负责执行案件6件,其中有户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20年返还财产案、户县北街小学14年债务案、12.28特大交通肇事赔偿案等长期未执结案件。由于这些案件涉案标的大、人员多、矛盾关系复杂,由领导包案负责执行,有利于从大局上把握案件发展,有利于说服当事人履行义务,最终这些案件都已和解方式结案。实现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双赢”,取得了法院工作维护企业权益、帮助企业度过难关的效果。
五是注重调解,加强协调,多方联动促进和解。因为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大,使得执行案件很难说服当事人;又因为案件背后的利益和矛盾,使得案件执行要平衡各种相关利益和矛盾,而使执行难度更大。户县法院在执行案件中注重执行观念和方法的改进,首先要求执行干警要加强调解心理的学习,从思想上重视执行和解工作,根据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案情,对症下药,在执行工作当中,要有耐心、细心、关心去做好执行和解工作,而且要善于运用调解,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其次是要加强涉案各方之间的协调工作,充分利用各方有利因素,促进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在处理户县油毡原纸厂13年欠款案时,包案领导王佑勋院长考虑到案件背后涉案人员达200人以上,且被执行人为某乡政府,于是在充分做双方调解工作的同时,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最终在法院、政府相关部门多方联动调解下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取得了解决问题、维护稳定的良好效果。
六是以稳定为目标,推进执行和解工作。“执行难”问题是导致现阶段涉法上访问题的诱因之一,一些涉案人员多、长期未结的执行案件往往导致申请人的上访,给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压力。户县法院从因执行而导致上访问题出发,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推进执行和解工作,解决执行难案。户县面粉厂执行案因多年未结,导致面粉厂200余职工多次到县政府集体上访;12.28特大交通肇事执行案的当事人一度在省、市政府门前叫卖法院判决,不仅严重的影响了法院的司法形象,而且造成了社会的极大不稳定。户县法院在执行这两起案件时首先明确了一个目标——稳定,要求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尽快结案。后此两起案件由领导包案负责执行,经过协调有关政府部门,在法院充分调解下,这两起案件当事人很快达成和解,一次性全部履行。并且,上访人和卖判决的当事人都给法院送来了感谢匾。
户县法院的执行和解工作维护了群众和企业的权益,也促进了群众发展,不仅取得了申请人的满意,而且也取得了被申请人及群众和社会的认可,达到了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现阶段社会金融危机背景下,社会矛盾更加突出,推行执行和解这种方式不仅符合科学发展观,也具有很大的社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