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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解读工作报告之三:五大任务描绘法院工作蓝图
  发布时间:2010-03-15 09:55:46 打印 字号: | |
  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就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介绍说,《报告》描绘了人民法院2010年工作蓝图,指出要着力做好五方面工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指出,受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的影响,人民法院工作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明显增多,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更加繁重艰巨。2010年,全国各级法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本次大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发展。具体而言,要着力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要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好司法服务。高度重视国际金融危机形势的发展变化,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大力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高度重视能动司法的作用,围绕中心,着眼大局,积极主动地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强化措施。高度重视司法政策的指导作用,善于把握经济发展形势,平衡各方面利益关系,保障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落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为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更好司法服务。认真负责审理好涉民生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认真负责解决好涉诉信访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负责落实好便民利民措施,真正做到司法为了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三是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好司法服务。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握好宽严的重点和幅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加大打黑除恶力度;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齐心协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此外,2010年我国将举办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为确保这两项活动能够顺利平安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和相关法院将对活动可能涉及的各类法律适用难题开展前瞻性研究,制定司法应对措施,为两项活动顺利举行提供良好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一是在健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上取得新进展。加强审判绩效考评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调解工作、执行工作考评机制以及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动态分析和评查工作,建立健全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考核评价。

  二是在健全完善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机制上取得新进展。完善司法公开制度,通过发布新闻、完善网站、设立开放日等措施,做到阳光司法、透明公开。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三是在健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上取得新进展。探索建立执行快速反应、财产调查与管理、委托评估拍卖、执行差错分析与责任追究、委托执行案件管理监督等制度。加强执行联动机制构建,巩固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动员并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

  四是在健全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上取得新进展。落实领导责任、办案人员责任和依法纠错原则,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问题;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上级法院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制度,引导信访下移;落实信访案件终结规定,对合理诉求、实际困难确已解决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终结,对确有困难需要继续帮扶的,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三、努力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一是狠抓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建设学习型法院的要求,组织法官深刻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影响;深刻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二是狠抓廉政,促进司法廉洁公正。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同时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和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和环节,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同步推进。大力推行廉政监察员和司法巡查制度,使监督更加扎实有效。完善举报查处机制,以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重点,坚定不移地落实“五个严禁”。

  三是狠抓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增强法官的群众观念,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的问题,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健全联系群众制度,真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讲究司法礼仪,改善服务态度,弘扬司法文明,树立良好形象。

  四、大力加强基层建设,进一步夯实法院工作基础

  一要着力提高基层法官的能力水平。创新法官培训方式,大力推进法官教法官、岗位练兵等活动,发挥资深优秀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建立定期培训制度,继续做好中级和基层法院院长培训工作。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法官的培养。继续推行法官逐级遴选、新进人员到信访窗口接受锻炼等做法,切实增强法官的司法能力。

  二要着力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上级法院要按照依法监督、审级独立、上下互动的原则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并注意把握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积极探索上级法院在司法警务、档案管理、行政装备、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的方式方法、范围程序,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工作机制,更好地为执法办案服务。

  三要着力解决基层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上级法院要把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充分体谅基层工作的难处和基层法官的辛苦,努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切实解决好影响基层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

  四要着力推动各级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按照“科技强院”的要求,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加强局域网和广域网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开展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中的应用,实现对各项工作的全面、动态和实时监控,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保证信息传输和网络服务的可靠性。

  五、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人民法院处于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法院工作,必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在落实监督工作责任、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完善监督工作机制上下功夫。要切实贯彻本次大会决议精神,精心梳理、认真研究会议期间代表、委员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向人大常委会做好专项报告工作,并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常委会对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要积极配合、参与人大常委会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活动,依法做好司法解释报人大常委会备案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更加广泛地听取人大代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

        

                 稿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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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关勇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