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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人民法院制定《执行工作规范》为“无执行积案行动”树起“标尺”
作者:巨西挺  发布时间:2010-05-10 16:34:09 打印 字号: | |
  从2010年5月5日起,户县法院执行工作将依照该院制定的《户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规范》走上规范化执行工作道路,彻底改变因为规定不具体造成的执法尺度不一致、执行人员执行行为随意等不规范执行行为,为户县法院开展“无执行积案行动”树起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尺”。

  自今年开展“无执行积案行动”以来,户县法院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回访当事人、听取执法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等方式,查找出该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典型性问题,在此基础上,户县法院根据民诉法和省、市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户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规范》,树起执法“标尺”,努力在执行工作中做到“权力行使到那里,规范就延伸到那里”,确保“无执行积案行动”开展顺利,收到实效。

  户县法院该执行工作规范共八编85条,分别从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财产调查和控制、财产处分和执行款物交付、恢复执行、执行工作审查监督、执行申诉信访、均衡结案、执行公开、工作规范九个大方面对执行法官的执行行为和认识进行了规范,内容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

  该规范下发后,受到户县法院执行法官的高度认同,执行一庭庭长孙润前说:“有了这个规范,案件的执行就有了更加详细、规范的操作程序,户县法院的‘无执行积案行动’肯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
来源:户县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巨西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