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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法院刑附民案件“六步调解法”显成效
作者:魏阿英  发布时间:2010-06-28 10:36:19 打印 字号: | |

   户县法院结合实际,大力弘扬 “东方经验”——调解的神奇作用,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以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服务大局为主线,总结出“六步调解法”,努力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实现优良传统与时代要求的有机结合。2009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56 件 75 人,调解成功率为98.1%,调解后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为100%,共计520 余万元的赔偿款全部得到履行,为被害人解决了治疗、生活等诸多方面的困难,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09年12月的某晚,户县大王镇梧中村山某在镇上某饭店吃饭时,与被告人韩某因锁事发生争执,韩遂用砖头将山停放在饭店前的黑色吉利车前挡风玻璃、车窗砸烂,打开车门,将自己外套用打火机点燃后扔进车内,到该车烧毁。户县法院在审理这起故意毁坏财物案时,巧妙运用“六步调解法”,被告人不但认罪态度好,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山某也谅解了韩某,主动要求从轻追究韩的刑事责任,该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0年2月9日14时许,被告人张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沿108国道由东向西行驶,与反方向行驶的刘某驾驶的货车相撞,至刘受伤,以抢救无效死亡。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户县法院在审理该案时,主动运用“六步调解法”,不是简单一判了之,而是积极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由于该案被害人家属情绪十分激动,且被告人家境较为困难,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该院法官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耐心听取被害人亲属的倾诉,平缓其悲愤情绪,同时要求双方进行换位思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做好疏导工作。在赔偿问题上,考虑被告人的实际困难,法官引导被告人的亲友协助调解,说服其亲友帮助被告人筹款,后被告人的亲属主动将16万元赔偿款送到法院,得到了受害人亲属的谅解。法院从轻对张某判处缓刑,双方家人对此结果都很满意。当着法官,两家人激动地说:“没有法官的耐心调解,我们两家人可能这一辈子都不能安生,谢谢法官,是你们挽救了两个家庭!”

   “六步调解法”具体内容如下(简称“依法引导、保障权利、提出方案、多法调解、数方联动、达到‘三赢’”):

   第一步: 引导原告依法提出调解申请。附带民事纠纷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缓解附带民事诉讼执行难、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该院把调解工作作为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向刑附民原告做好法律释明工作,耐心细致地向其讲解与案件有关的实体法、程序法等基本法律知识,公开讲明刑附民案件调解的好处,引导其提出调解申请,启动刑附民调解程序,避免判决后履行不能而使受害人归责于法院,缠访不息。

   第二步:保障被告人自愿调解权。为了避免原告方和被告人地位不平等,导致调解的不自愿。该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注重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向被告人讲解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程序法等法律知识,向其释明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后的好处,使其对判决的可能结果有合理的心理预期,促使被告人及其亲属能够自愿调解,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三步:提出合理调解方案。在开庭前,该院法官认真阅卷分析刑附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赔偿的主观诉讼价值意向,了解其最低赔偿数额,及时核定实际损害情况。同时深入案件背后,全面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各种信息,特别是被告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及未来收入状况,全面确定被告人的实际经济承担能力及其可能承受的最大限度赔偿数额,从而全面掌握调解赔偿尺度,提出合理调解方案,以备调解的顺利进行。

   第四步:辨法析理巧调解。案件调解时,该院法官从法理、情理、道理的角度多方着手,根据各案性质、难易程度等找准切入点,因案施调,对症下药,采用多种调解方法,促成调解,使胜败皆服,获得双赢效果。对于激化矛盾纠纷的故意伤害案件,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头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缓解双方对立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争取达成调解协议;对当事人性格偏执,认死理的案件,法官积极引导,找到双方症结所在,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帮助当事人懂法明理,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对原告方有一定过错的案件,法官在调解时明确指出双方的错误,使双方均能反省自身,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法官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耐心听取被害人亲属的倾诉,平缓其悲愤情绪,并做好其疏导工作,避免其提出过高请求,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实行换位思考,适时适度提出调解方案,从而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被告人被羁押在案的案件,法官注重借用外力,主动运用亲情、友情的亲和力感动当事人,促使双方在民事赔偿顺利和解的基础上清除旧怨,达成调解。

   第五步:多方联动共促调解。 当事人所在地的单位、基层组织、亲属及其律师等因素,往往能为诉讼调解提供很大的帮助。该院法官主动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想方设法寻找突破点、结合点,全力促使双方消除隔阂,达成谅解。同时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利用他们具备广泛群众基础的独特优势,帮助法院做好刑附民案件调解工作。

   第六步:悔过谅解达“三赢”。该院推行被告人出具“悔过书”、“请求宽大处理书”、“请求刑事和解申请书”和被害人出具“刑事谅解书”、“从轻追究刑事责任请求书”、“不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申请书”制度,帮助被告人的自省及真诚悔过。同时尽力使赔偿款全部到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留下“后遗症”,最终使刑附民案件达到被害人及其亲属满意、被告人息诉服判、社会和谐安全的“三赢”效果,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户县法院创新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机制,“六步调解法”实施以来效果十分明显,不仅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积怨,使被告人在悔罪的基础上得到受害方的谅解,同时也使受害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及时得到赔偿,一批对抗激烈的不安定因素得到了及时化解,有效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来源:《户县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魏阿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