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户县法院发出执行通知,对户县余下镇某村委会主任韩某因挪用资金罪执行有期徒刑四年。至此,这个多次挪用村委会和村办企业及其他资金共30余万元供自己豪赌的村委会主任在潜逃一年多后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07年3月起,担任村委会主任不到两年的韩某以村上用钱为由从三个村办企业借走现金3.5万元供个人使用,之后,在半年时间内继续以村上用钱为由,两次从村办企业、三次从村委会共借款30.5万元,全部用于个人赌博。2007年9月韩某又私自领走某企业给该村的新农村建设帮扶款5万元,也用于个人赌博。在挪用村委会集体资金39万元后,韩某选择了外逃,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外逃亡一年多的韩某终于在北京被抓获。
审理中,韩某对其挪用村委会集体资金的行为和数额供认不讳,合议庭评议认为韩某挪用资金罪成立,2010年7月8日,户县法院依法判处韩某有期徒刑四年;对韩某所挪用39万元集体资金依法予以追缴。
宣判后,韩某服从判决,没有提出上诉。7月19日,户县法院发出执行通知,对韩某所判刑罚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