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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成绩显著
作者:王 彬  发布时间:2010-07-20 10:48:40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户县法院在全面总结“清积”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多项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的顺利开展,取得显著成绩。1至6月份共执结案件287件,执结率为61.6%,案件在执行期限内案件执结率达100%,执行标的总额达2690.03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达81.37%,案件实执率为88%,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一是强化案件流程管理。为了彻底转变执行干警“重实效、轻执限”的思维模式,该院从制度建设入手,相继制定了《户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规范》、《户县法院执行快速发应小组职责》、《户县法院执行工作局关于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集约查询的规定》等相关制度,要求每位执行干警提高办案时效意识、严把案件流程关,做到分权、分段,全面落实财产的查控措施和案件的执行措施,改变粗放式财产查控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查控手段实现集约化查询。

 二是明确责任追究,完善执行监督审查。为了进一步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每件案件执行到位,该院建立健全了落实无执行积案活动领导责任制、执行部门责任制、执行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点案件实行“五定一包”制,即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和领导包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三是积极发挥联动执行作用。针对特殊主体案件,该院执行局加强与政府、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银行、土地、房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重大信息沟通机制及典型案件的通报机制,通过适时处理干预执行案件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肃了执行纪律、减少了执行障碍,杜绝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为创建活动创造良好的执行环境。

 四是关注特困人员,落实司法救助。在执行工作中,该院要求各执行法官在执行期限内随时统计并及时办理救助基金的申报和落实,并将救助材料随卷归档。对被执行人确属特困弱势群体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手段,多方筹措资金,在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案件执行无望的情况下,依法协调好申请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及时对弱势群体的被执行人实施适当的司法救助,以化解此类群体执行案件中的矛盾纠纷。
来源:《户县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王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