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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万元财产平稳分配 63件执行案和谐执结
——户县法院平稳执结轻化电线厂系列案
作者: 魏阿英  发布时间:2010-09-15 08:49: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户县法院平稳执结涉案63件、总标的4000万元,分配现金1620万元的财产大案。变卖所得款项已全部平稳分配,该案和谐执结。期间未发生一起当事人集结闹事、上访、信访事件,维护了和谐稳定大局。

 户县轻化电线厂、西安恒事达化工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民办企业,数年来在商场苦苦经营。该企业负责人张某去世后,企业经营陷入瘫痪,员工纷纷下岗,企业厂房、设备全部闲置,所欠外债数额高达4000余万元。起诉到户县法院的借款、货款、劳动报酬、工程款的案件多达63起。户县法院对此高度重视,安排秦渡法庭依程序统一审理。该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征得该厂继承人及债权人的同意后,户县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西安户县轻化电线厂、西安恒事达化工有限公司的厂房及设备进行了变卖,最终以1620余万元的竞价变卖成功。买受公司及时将款项汇入了指定账户,并与该厂完成了后续的厂房及设备的交接工作。

 审理、拍卖变现仅仅是完成该案的第一步。繁重、复杂的财产分配才是该案和谐处理的关键所在。而摆在户县法院面前的几个难题却是无法回避的:企业所欠外债达4000万之多,而变卖所得的1620万元何以让所有的债权人满意受偿;户县信用联社、户县建筑公司等权重债权人早已依程序申请查封新厂及财产,并坚持要求全额赔偿,这样势必损害中、小债权人的权益;该厂40余位员工得知企业拍卖情况后,担心自己的劳动所得付之东流,三五成群地到法庭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他们的权益又将如何保护?

 户县法院王佑勋院长对该案的平稳处理十分关注,提出了稳定大局、全力保护企业职工权益,同时兼顾大、中、小债权人利益的案件处理原则。王院长、主管执行的李希军副院长亲自做申请人工作,参加债权人会议,研究制定《财产分配方案》。为了能让权重债权人降低其分配预期,主动让权,保障中、小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达到财产分配上的合理平衡,该院主动召集债权人会议,通报案件的处理情况,院领导多次与权重债权人协商,让他们能够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法院工作,达到平稳解决该案的目的。在职工劳动报酬分配上,该院多次做权重债权人工作,对所有的劳动报酬足额赔偿。此次分配中,该院一并解决了积淀长达七八年的渤海铝业诉户县轻化电线厂500余万元纠纷案、信达公司189余万元纠纷案。

 最终,该案在院领导的亲自督导下、在办案法官的辛勤努力下,在权重债权人的理解与支持下,1620万元的变卖款全部平稳分配,和谐执结了63案,最大限度地保护了集团诉讼的各方债权人和企业职工的合法利益。
责任编辑: 魏阿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