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户县法院以“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为目标,围绕“三项重点工作”,通过办好每一起案件,调处好每一件纠纷,达到优化辖区法治环境,促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效果。日前,该院又顺利和解执结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申请执行户县某局借款纠纷一案,由150万元债务引发的矛盾纠纷最终得以有效化解。
户县某局于1998年3月1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户县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150万元,用户县某综合楼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05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户县支行将此债权转让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该办事处在多次催要借款无果的情况下于2009年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判决,某局给付长城公司因债权转让所获得的债权150万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某局未履行给付义务,长城公司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考虑到该执行案件事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诚信、关乎户县经济发展大局,主管执行工作副院长李希军亲自上阵,迅速带领执行干警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同志一起,上门座谈、实地调查取证、召开协调会了解案件情况。为了切实维护债权人利益,兼顾该政府职能部门正常运转,保障社会稳定和谐,李院长亲自向双方做工作,寻找利益平衡点。最终在赢得债权人理解和支持的情况下,双方以70万元达成和解。
11月25日伴随着第二期给付款60万元的到位,此案完全执结,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发展,透射出户县法院能动司法、和谐执行、服务大局的执法理念, 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