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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法院宫美安法官获“户县身边好人”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1-04-01 14:38:26 打印 字号: | |
  3月29日,户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活动总结暨表彰大会在户县三鑫酒店隆重举行。户县法院监察督办室主任宫美安法官被户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户县身边好人”荣誉称号。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由户县文明办发起,经过广泛推荐、审核考察、媒体公示等程序,历经近一年时间才最终确定。户县法院监察督办室主任宫美安法官以其过硬的业务素质、优良的工作业务、默默奉献的高尚品质从30余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当选“户县身边好人”。他也是户县政法系统唯一受到此项表彰的干警。

 宫美安法官二十年如一日,身居基层,甘于寂寞,面对荣华,乐于清贫,默默奉献、不求功名。担任秦渡法庭庭长期间,个人年审结案件130余件,在他的直接参与下,平稳执结了户县轻化电线厂涉案63件、总标的4000万元,分配现金1620万元的财产大案。变卖所得款项已全部平稳分配、和谐执结。期间未发生一起当事人集结闹事、上访、信访事件,维护了户县和谐稳定大局。宫美安也以其突出的业绩,数次被上级法院表彰为“优秀法官”、“优秀审判长”。
责任编辑: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