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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法院在执行中巧用银行查询平台 使恶意赖帐、躲帐、外出不归者无路可逃
作者:刘平礼  发布时间:2011-11-08 17:25:42 打印 字号: | |
  户县法院执行局针对近年来执行案件中出现的被执行人恶意赖帐、躲帐、避帐、外出不归等现象,不等不拖,积极主动巧用银行查询这一平台,执结了一大批执行难案。上半年以来,户县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共查询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银行存款800余人次,冻结存款500余万元,其中外地查询30余人次,结冻存款80余万元。不但震慑了“四种”被执行人,也起到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一是针对“四种”被执行人的行业属性等不同情况,所查询的商业银行也有所不同,强调针对性和对号入座;

  二是针对被执行人居住地及工作地不一致情况,充分抓住了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将排查范围扩大至两地的区、县、市商业银行;

  三是针对被执行人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较好,明知有存款却不知去向的,对其配偶及家庭成员银行存款予以重点查询,一经查询发现有重大存款且是家庭共同收入的,一律视为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予以执行;

  四是针对被执行人属于长期外出打工而有明确线索人群的,向其居住地和工作地的人民法院有针对性的发出协助查询委托函及查询通知书,查询其在当地的银行存款;

  五是针对被执行人属于公司法人的,在其银行存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对其在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的收益等进行查询,一经查询属实,按法律程序予以查封、冻结;

  六是针对行业专柜核算部门,扩大查询线索,及时掌握信息,把握时机,定期查询,请予协助。
责任编辑:李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