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那就是我的孩子,长高了,身体也强壮了,谢谢法院帮我达成心愿……”坐在法院警车中的寇城峰(以下人物均系化名)指着车前方不远处一个约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激动地热泪盈眶。这是11月17日,户县法院执行法官陪同寇城峰行使探视权的感人画面。
聂红与寇城峰因感情破裂经法院判决离婚,孩子寇聪由聂红抚养。后寇城峰多次想要探视儿子,均被女方拒绝。2011年7月14日寇城峰就行使探视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户县法院执行法官弋行接到案件后,并未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而是深入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详细了解案情。此时的申请人已身患重病,手脚抽搐,行动不便,向法官哭诉自己已经四年有余未见过孩子,被执行人聂红则以影响孩子学习,给孩子心理会带来阴影,不利于孩子今后成长为由拒绝探视,并声称即使法院拘留她,也绝不让申请人探视孩子。
双方矛盾激化,剑拔弩张,素有执行经验的弋法官深知,此案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新的民事纠纷甚至恶性刑事案件。在对该案进行认真分析、慎重考虑后,弋法官从双方都关心的孩子的身心健康、学习、成长方面入手,对双方进行耐心的说服开导,最终,寇建峰同意侧面探视孩子,被执行人表示同意。
经过周密部署,详尽安排,11月17日上午,执行法官陪同申请人驱车前往学校探视孩子。校方安排孩子所在班班主任就孩子平时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对寇城峰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利用孩子下课时间,侧面引导孩子站立于寇城峰所坐车前。看到孩子,申请人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于是出现了篇首的一幕。为了保障寇城峰能及时了解孩子相关信息,让其安心治病,经执行人员与校方协调,孩子所在班班主任每学期都会将孩子学习情况等电话告知寇城峰。
该案的成功执结,不仅体现了户县法院执行法官因案施策、巧妙执行的执行技巧,还彰显了以人为本、和谐执结的理念,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