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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法院立案庭庭长石晓利同志被户县县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作者:刑春莹  发布时间:2012-03-14 09:35:37 打印 字号: | |
  为了发扬全县广大妇女自强不息、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户县县委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表彰了一批先进妇女工作者,我院立案庭庭长石晓利同志被县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石晓利同志自担任立案庭庭长以来,始终如一的坚持依法规范审查各类案件,通过接触各种各样的案件,通过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她明白:作为法院对外的第一个窗口,只有公平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只有公平受理每一个案件,才能在群众中树立起法院的良好形象。为此,她对待每位当事人,特别是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不强、认死理的当事人,总是笑脸相迎、认真倾听、耐心解答、仔细办理,使急躁有怨气的当事人欣然离去。在她的带领下,2011年立案庭共受理各类案件4100余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30多人次,收取诉讼费用258万余元,为34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减、缓、免诉讼费用17.4万元,受到市中院的表彰。

  石晓利同志在负责立案工作的同时,还兼管着诉前调解工作和涉诉涉访案件的协调工作。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经她建议在立案庭设立了诉前调解工作室,聘请一名调解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资深退休法官和一名审判员、2名陪审员来加强与县、乡政府、工会、妇联、行政机关与人民调解员的关系,来扩大调解范围,方便群众解决各类纠纷。

  石晓利同志正是凭着对工作的满腔热忱和为民服务的高尚情怀,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默默诠释着一位司法工作者对法律的忠诚和热爱,谱写着一名女性法官的风采。
责任编辑:李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