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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传经验 调解培训促和谐
——户县法院送法下乡进行民间调解员培训
作者:李季平  发布时间:2012-03-14 09:36:54 打印 字号: | |
  为提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技能,更好地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3月12日下午,户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冯德林向户县天桥镇各村共计六十余名调解员进行了民间调解技能培训。

  在培训过程中,冯法官首先强调了民间纠纷调解如何完善自我管理,推进依法治理和合法调解的重要性,接着就当前户县存在的民间纠纷的主要类型、难点重点以及相应对策等三个大的方面讲述了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应当如何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并对纠纷受理、调查分析纠纷情况、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并达成调解协议,以及调解协议书的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等进行了详实的讲解。

  整个培训过程中,冯法官旁征博引,并大量引用法院调解案例予以说明,语言通俗易懂,整个过程气氛活跃,让参加学习的人民调解员切实提高了依法调解能力,增强了法律意识,有效地推进了三项重点工作,更好的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调解职能作用。来自全镇的60余名民间调解员最后纷纷表示这样的调解培训贴近农村实际,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的法律意识,有利于促进民间纠纷化解,社会和谐,并希望多增加点这样的培训内容,还纷纷邀请冯法官亲自到他们村指导工作。

  此次培训适逢陕西省司法厅厅长陆志强到我县进行“三问三解”调研,在培训现场,陆厅长对户县法院的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以及对户县法院以人为本,着力提高调解人员素质,多方配合,形成“大调解”格局表示了肯定。
责任编辑:李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