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户县人民法院组织二十余名干警,并联合户县甘亭镇某村委会干部成功强制执行一起邻里排除妨碍纠纷案件。在执行干警的现场指挥、监督下,申请人郑风(以下人物均系化名)建房行为顺利进行,这也是户县法院开展“转作风、访民意、解民忧、促审判”主题实践活动以来,又一次以民为本、服务提质、执行提速的生动案例。
郑风与马洁一家系多年邻居,两家房屋东西相邻,平时邻里感情不错。2009年马洁建房后将剩余旧砖瓦及杂物堆放在双方界限处,阻挡了郑风家建房,加之因村组干部换届,对双方界限确定意见不一致,郑风数次叫施工队施工均被马洁及家人阻挡,由此引发双方多次纠纷,曾两次诉至法院。2012年1月经户县法院判决:郑风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确定的范围内建房,马洁及其妻王玉、儿媳王青不得阻挡;马洁及其妻、儿媳十五日内将其堆放在郑风前院东侧的砖块移走。
判决生效后,三被执行人并未自觉履行。郑风遂于2012年2月20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户县法院执行一庭受理案件后,执行人员多次登门向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但三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甚至拒绝在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回证上签名。执行一庭庭长及办案法官联系该村委会主任,共同向被执行人释理讲法,无奈双方积怨太深,此案没有得到进展。
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法律的尊严,5月7日上午9时,户县法院组织执行局和法警队的精干力量20余人,并协调联系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对该案予以强制执行。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一庭孙庭长刚刚指挥执行干警拉起警戒线,被执行人之妻王玉便强行闯入现场,大声叫骂,阻碍执行,引来众多群众围观。经执行法官及法警多方劝说无效,遂将其强制带离现场,建房行为得以继续进行,一上午时间全体执行干警坚守在执行现场,慑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再未阻挡。
嗣后,户县法院执行局长张本卫又结合本案事实,向执行双方深入分析了作为邻居应该注意的有关问题。为彻底解开数年来双方的邻里积怨,当日下午在现场施工未停的情况下,张局长继续向双方做思想工作,并促成双方握手言和,相互谅解,申请人当场表示自愿承担执行费用。
至此,这起矛盾纠纷三年有余的排妨纠纷案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户县法院执行干警不怕苦、不怕累,亲临现场解民忧、护民生、促和谐的执行行为受到了村民的一致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