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羔有跪乳之本能,乌鸦有反哺之良质,何况万物灵长之人类!可就是有这样一个不孝子和不孝儿媳,使得自己近八十岁的父母寒冬时节还居住在搭建的窝棚内。12月27日,户县法院启动执行威慑机制,邀请媒体、代表委员及县司法局、镇政府等有关领导共同参与,成功执结了这起赡养纠纷案,使得孟老汉和老伴终于从简易的“窝棚”搬进了宽敞的“楼房”,弘扬了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凸显了法院对弱势群体的民生关怀。
孟老汉及老伴与儿子孟峰(化名)赡养案在2009年的时候就经户县法院判决,孟峰将在老房屋后院盖起的三间两层楼房一层西边一间腾出后由孟老汉及老伴居住;孟峰于2009年10月1日起每月给付孟老汉及老伴赡养费各75元。判决生效后,儿子及儿媳拒不执行,2009年11月8日孟老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多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从情理、法理、道德等方面多角度向被执行人及其妻做工作,希望他念及亲情,自动履行赡养义务,申请人孟老汉也表示自愿放弃赡养费,只要按照判决能给他房住就已经很满意了。但被执行人拒不执行,以死相威胁,甚至对孟老汉大打出手。多年的家庭积怨导致无法调和,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2012年12月17日上午九时,户县法院执行干警、法警35人及受邀的数名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司法局、镇政府、村委会等相关领导一同深入户县庞光镇某村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陕西电视台也对该案也进行了跟踪采访报道。
进入现场后,执行局长首先用车载喇叭向村中群众介绍了该案案情,又宣讲了此次执行活动的意义。面对孟老汉儿媳无理取闹和以死要挟,办案干警及法警一方面多方劝说,稳定其情绪,另一方面,其他执行干警将三间两层楼房一层西边一间腾出,把老人窝棚中的床铺及生活用品搬入。可就在这时,儿媳谢小兰(化名)做出一个疯狂的举动,将刚搬进去的老人棉被抱出扔到到院内,并将食用油浇至棉被上。面对谢小兰的妨碍执行行为,户县法院依法宣布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终于可以回家了”,孟老汉握着办案法官的手留下了感激的泪水。该案的强制执行既维护了法院裁判的威严,又保障了公民合法权益的兑现,更收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