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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法院:驻村法官回访老年当事人 温情脉脉暖心田
作者:李季平 陈妮娜  发布时间:2013-04-16 09:26:20 打印 字号: | |
  4月15日,户县法院驻秦渡镇某村法官陈妮娜带着水果等慰问品来到年近八旬的张老汉家里,张老汉见到陈法官,拉着陈法官的手激动得热泪盈眶:“多亏了我们的好法官,让我和儿子和好如初,安度晚年。”

  张老汉今年78岁,有两子一女,两个儿子已经成家,小女儿于三年前出家为尼,一年前老伴去世,张老汉就和小儿子共同生活。一年来,张老汉和小儿子儿媳之间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小儿子平时不给老人生活费,儿媳对老人态度粗暴,老人和儿子一家形同陌路,经过村委会做工作仍无效果,无奈的张老汉将小儿子告到法庭,要求支付赡养费。

  承办该案的陈法官刚好是村里的驻村法官,在和村里的乡亲们交谈后法官了解到,父子两人平日缺乏沟通,小矛盾就演化成了大问题,这次张老汉别的子女不告,执意只告小儿子一人,争得就是一口气。  

  了解问题根源后,陈法官将张老汉和大儿子、小儿子两家召集到现场,先对双方当事人就案讲法,释明晚辈应尽的法律义务,在释法析理后,张老汉深情的讲述了小儿子小时候生病,他与老伴冒雨将其背到十公里外的卫生所看病的感人事情,讲着讲着,张老汉老泪纵横,两个儿子流下了惭愧的泪水,小儿子儿媳均承认自己的错误,后张老汉与小儿子达成每月支付老人赡养费150元的调解协议,张老汉的大儿子也表示,父亲虽然没有起诉他,他也愿意每月给老人200元生活费,并且经常去看望老人。

  案件调解后,陈法官两次到张老汉家回访,得知案件调解后,张老汉和小儿子一家促膝长谈,解开了心结,矛盾也烟消云散,张老汉体谅到小儿子在外打工的艰辛,小儿媳有孕在身还要抚养读小学的女儿的不容易,主动帮助儿媳接孙女上放学,干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小儿媳也主动做好饭端给张老汉,一家人和和睦睦。

  户县法院历来重视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对涉老案件进行快审快结、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在每年“重阳节”向辖区老人发放《老年维权手册》、《致老年群众一封信》等书面材料,定期组织法官在农村、社区开展涉老法律知识讲座,对承办过的涉老案件进行定期回访,竭力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