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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法院九项措施迅速传达落实省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作者:巨西挺  发布时间:2013-08-06 15:11:23 打印 字号: | |
  省市法院院长会议召开后,户县法院于7月29日下午召开党组会,在传达会议精神的同时,就户县法院如何落实会议精神进行了研究部署, 7月31日下午,户县法院召开全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再进一步传达省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初步安排。8月2日下午,户县法院又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王佑勋院长提出九项落实措施,要求全院务必要结合会议精神和部门及个人实际,找准短板、准确定位、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一是找准短板、准确定位、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任务。各业务庭和审管办要认真分析市中院审判绩效评估中户县法院的劣势指标,结合制定的《户县法院扭转审判执行绩效劣势评估指标的七项措施》,狠抓案件质量和均衡结案、信访化解,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二是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协调。审管办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发改案件评查和反馈力度,及时向市中院上报因新证据、自由裁量等原因造成的发改案件,以便上级法院及时扣除,准确评估。

  三是落实责任,以程序促公正。要坚决杜绝庭审走形式、合议走过场、签发案件签而不核等问题,各业务庭庭长、合议庭审判长要认真负责,加强审判层级管理,形成权责对应的审判权运行制约机制,通过程序公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审判绩效。

  四是更新观念,发挥绩效评估作用。全院要充分认识综合绩效评估体系的导向价值和作用,并注意评估体系的综合利用,将案件质效评估结果作为审判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利用评估数据查找审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专项措施整改;避免不加分析,简单以评查评估结果追究法官个人责任,挫伤法官工作积极性。

  五是加强请示汇报,提高监督力度。立案庭和各业务庭对把握不准的不予受理案件、裁定驳回起诉案件、移送案件、报请指定管辖等涉及立案变更的案件,应提前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争取取得一致意见。对于不服管辖异议裁定等上诉后可能会被二审改判案件,应主动向上级法院说明案件具体情况,阐明裁判依据,努力减少立案变更。

  六是深化立案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在立案大厅推广“莲湖经验”,构筑风险评估、三调联动、非诉协调、信访案件联合化解平台,形成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的“一站式”立案审判服务模式。

  七是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加强司法宣传。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组织领导,健全新闻宣传工作机制,把传统有效的做法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积极创新司法宣传的形式和渠道,切实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八是重视信息化建设,确保按期完成信息化建设任务。采取多种形式,深化全体法官干警信息技术培训,院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培训学习,熟练掌握信息化应用技能。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培训,不断提高干警应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能力,造就适应信息化和新形势要求的复合型法官队伍。

  九是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要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制定的六项措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说法教育,不断完善符合审判规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责任编辑:李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