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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法院召开公判大会 14名犯罪分子依法领刑
作者:崔选琴 李季平  发布时间:2013-11-06 09:13:36 打印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推动“平安户县”建设,提升“两率一度”,11月4日,户县法院在户县中楼广场对郑某等8案共14人所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强迫卖淫罪、贩毒罪、盗窃罪等通过公判大会的形式进行了公开宣判,郑某等2名案犯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宫某等12名案犯被判处6个月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户县政法委领导参加了大会,户县3000余名群众旁听了公判大会。

  户县法院王院长在讲话中指出,今年以来,户县法院紧紧围绕上级法院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及要求,以创建“平安户县”为目标,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了盗窃、抢夺、抢劫、贩毒、聚众赌博、故意伤害等刑事犯罪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处理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有力的震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在今后的工作中,户县法院将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政法优良传统,以坚定的决心、高昂的斗志、强硬的措施,始终坚持对刑事犯罪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推动“平安户县”建设工作向纵深开展,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后,户县法院副院长李希军对郑某等14名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施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阿某等3人因多次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唐某等6人因犯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5年6个月;郑某等3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陈某因犯贩毒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户县法院的这次公开宣判得到了在场3000余名群众的拍手称快。

  户县法院此次公判大会,充分展示了户县法院坚决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大局,从严、从快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我县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为“平安户县、和谐户县、法治户县”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也警告了一切心存侥幸、负隅顽抗的违法犯罪分子,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快讯:

  11月1日,户县法院院长王佑勋、副院长李希军一行来到大王法庭,通过购买饮用纯净水、亲自联系环保局负责人,查明情况,督促户县环保局处理周边污染源等方式现场解决法庭干警生活用水受污染问题,切实解除干警的后顾之忧。大王法庭全体干警表示,将以此为契机,鼓足干劲,高质量的完成每一起案件的审理工作。

撰稿:明培尧
责任编辑:李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