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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法院和解执结百万余元跨省委托案
作者: 王 彬  发布时间:2013-11-21 16:05:43 打印 字号: | |
  11月19日,户县法院成功和解执结了一起历时近两年、涉案标的达百万余元的跨省委托案。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节约了执行成本,又彰显了法律的温情,赢得了委托法院和当事人的赞誉。

  2006年6月深圳某实业公司与西安某电缆厂签订148万元的设备购销合同。深圳某公司按约定支付133.28万元购销款后,由于设备调试不合格,双方产生纠纷,深圳某实业公司提起诉讼。该案经深圳市两级法院审理后判决:双方解除购销合同,西安某电缆厂返还已收货款并自行运回设备。2011年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委托户县法院执行。

  全国法院一盘棋。户县法院接到委托函后,高度重视,立即审查立案,并指派得力干警承办。经过深入摸排、调查,执行人企业名称已经变更,且变更后的企业因资金链断开,已经全面停产,大量设备积压。此刻摆在执行法官面前的是两道难题:一是如法院强制执行,拍卖被执行积压设备,势必造成被执行人企业倒闭,工人失业;二是该案所涉设备庞大,仓储费、运费极高,如强制要求被执行人拉回设备,则会进一步扩大损失。

  为了有效盘活这起案件,该院执行局召开专项会议进行研究。“如果案件所涉设备能够就地拍卖或折价留归申请人,就一定会将双方损失降到最低。”找到案件突破口后,该院执行局长亲自向双方做工作,最终促使双方于2012年底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将设备按价格30%作价留归申请人所有,分期给付申请人设备款共计110万元。

  此后,和解协议分期履行时,被执行人在给付申请人55万元后再无能力。得知被执行人的窘况,深圳某公司表示理解并自愿做出让步,被执行人也通过各种渠道多方筹款。2013年11月19日,双方再次就下欠款项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将所筹款项49万元成功汇入深圳某公司账户。

  至此,这起历时近两年的跨省委托案尘埃落定,百万余元巨款得以成功兑现。
来源:户县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 王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