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法院道路交通法庭作为省内首家专门审理交通事故类民事、刑事案件的“专业化法庭”,从成立两年来办理的1681件各类案件中总结出了“精、快、勤”三字经,从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畅通诉讼便民渠道、强化法官释法答疑三个角度入手,多措并举确保办案法官业务“精”、群众诉讼流程“快”、辨法析理工作“勤”,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群众满意水平。
念好“精”字经,提高办案法官业务水平,确保案件裁判尺度的统一性。道路交通法庭定期进行典型案例、疑难案件的讨论活动,通过撰写调研文章和案例评析等方式,提高庭内法官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目前,道路交通法庭法官已撰写《交通事故类案件调解难的成因及对策》等调研及案例评析10篇。针对案件审理中属于法官自由裁量权范畴的问题,道路交通法庭通过组织集体学习和讨论,统一裁判尺度,坚决避免庭内法官审理案件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规范办案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道路交通法庭每位法官均配备了《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等审判指导书籍,通过“个案学习”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办案法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念好“快”字经,打造“一站式司法服务”,确保案件办理环节的便民化。道路交通法庭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程序、案件审理与调解、联系保险公司给付赔偿款等业务融合在一起,实现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从诉前到审理、再到执行的“流水化”作业,有效地促进了群众诉讼的快捷化、便民化。道路交通法庭指定专门法官负责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咨询和办理,并提供申请书模板,实现群众办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程序“零障碍”。道路交通法庭制作了陕西省境内各家保险公司的名单和通讯录,在裁判文书生效后积极帮助当事人联系保险公司及时给付赔偿款,有效地避免了当事人因申请执行而产生的诉讼花费。截至目前,2013年道路交通法庭已帮助当事人联系保险公司给付案件赔偿款约700余万元。
念好“勤”字精,强化法官释法答疑工作,确保案件办理结果的公信力。道路交通法庭要求办案法官在法律允许的权限内“勤”于释法答疑,并结合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的特点,梳理归纳出该类案件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的侧重点及释法答疑的方法、内容,避免随意、应付式释法答疑。在案件审理前,先由承办法官就案件争执的焦点问题,积极与当事人,尤其是作为交通事故伤者的原告进行沟通,告知其权利义务,提示在财产保全、举证等环节中存在的诉讼风险。案件审理后,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就裁判认定事实、证据采信、裁判理由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向当事人进行判后释法,并告知相应的救济途径,确保每起案件的当事人“赢得明白、输的心服”。截至目前,2013年道路交通法庭共受理判后答疑案件5件,向当事人口头判后答疑13件,向当事人口头判前释法500余件,有效地减少了涉诉信访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