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院立案庭、市中院立案庭在户县法院立案信访大厅专题拍摄立案工作宣传片,对户县法院立案信访工作的“精、便、拓、延、强”进行了高度评价。
“精”是指精立案,提高立案大厅的立案服务质量。立案信访大厅作为法院的窗口单位,代表着法院的文明形象,户县法院在立案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力争立案质效的明显提升,2013年,立案信访大厅共立案5032件,无一差错,立案庭办理案件9件,上诉4件,上诉案件全部维持。
“便”是指着力提高立案大厅的便民服务职能。立案信访大厅面积达400余平方米,设立案窗口八个、院长接待室一间,调解室三间,三调联动办公室一间,配合各业务庭设置当事人接待室五个。立案大厅宽敞明亮,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区域划分明确,其中设有导诉服务区、立案服务区、咨询查询区、调解答疑区、来访接待区和当事人休息区,当事人休息区配备休息座椅、液晶显示屏、查询机、书写台、笔墨纸张、老花镜、饮水机、急救药箱、报刊架、电话、复印机,并公布各庭室联系电话号码,悬挂诉讼指南、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群众可在立案大厅内快速办理好立案手续。
“拓”是指拓展立案信访大厅的救助范围。积极与司法、民政、残联、妇联等部门沟通协调,对涉及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在立案过程中发现生活困难等情况,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建议对符合条件的酌情纳入低保或给予相应的救助,切实做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联动和衔接,最大程度保障弱势群体的诉权。
“延”是指延伸立案信访大厅的立案触角。户县法院将户县三调联动办公室引入立案大厅,在立案之前对案件进行甄别,对有可能调解且当事人愿意接受调解的案件转至三调联动办公室并在法官指导下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再进入司法程序。截至2014年2月,三调联动办公室共调解案件68件。
户县法院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大胆尝试由四个基层法庭、道路交通法庭及民一庭、民二庭的每个庭室设立一名速裁调解法官,对简易案件、小额速裁、信访接待及时办理,运行以来,速裁案件大幅提高,全院37%的案件在速裁调解阶段得到及时解决。
“强”是指强化立案法官的业务素质。立案庭多次到有先进立案经验的兄弟法院进行学习,并定期召开庭室学习会,着力提高立案法官业务素质。上班期间立案法官要求着制式服装,接待群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并实行岗位责任制度,立案大厅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做到职能明晰,任务明确,权责结合,考核有据,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公开接受当事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