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法院积极探索教师维权的新模式,及时、公正、多角度、全方位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为教师权益的保护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受到了户县教育界和相关领导的一致好评。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由一名副院长和一名专职审委会委员为组长和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涉教师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工作;
二是配备审判精英。在民一庭选择三名审判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法官组成合议庭,在刑事审判庭设专司涉教审判人员,及时、公正审理涉教师案件,2014年共审理涉教师案件18件,审结案件无一上诉、上访;
三是实行“三优制度”。对涉教师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结、优先执行的“三优制度”,多角度、全方位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四是延伸职能。上门推聘“法制副校长”,以“法制报告会”、“模拟法庭”等形式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今年以来,户县法院共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
五是发挥教师自身优势。共邀请了8位离退休教师和优秀在职教师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其职业优势、知识优势和人脉优势,参与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既丰富了教师的业余生活,又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开展。
在近日审理的涉教师案件中,原告王方(本文所有姓名均系化名)是在新疆克拉玛依市工作的一名教师,他在回户县探亲时乘坐其父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与被告王力驾驶的汽油三轮车发生碰撞,王方被诊断为左髌骨、左股骨外踝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左膝关节开放性损伤,由于病情严重,王方先后在户县、西安、新疆及北京多家医院就诊。本次事故经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王力负全责,王方及其父不负事故责任。户县法院法官受理本案后,高度重视,在认真研究案情后,公正判决被告王力赔偿原告王方各项损失7.2万余元,尽最大可能的弥补了教师的损失。
判决后,王方感激地说:“户县法院公正判决案件,让我没有又伤身又伤心,我作为一个人民教师对法院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