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秦渡镇某村三户村民因不满该村土地调整方案,强行阻挡他人耕种,并在其原分配土地上抢先耕种,损害了其他村民权益。10月16日,户县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同时兼顾地方民生,帮助其中一户被执行人现场清收了土地上的种植物,并顺利完成对申请人的土地交付工作,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彰显了法律的温情。
2012年12月,造福人民的陕西省省级重点项目“西安市750千伏南输变电站”项目征地,导致户县秦渡镇某村部分村民承包地减少。在镇政府参与、协调指导下,某村双委会及群众代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就调整土地事宜进行了安排部署。大部分村民按照新划分土地进行了耕种,但仍有三户村民对新分土地状况不满,认为分配不公,阻止他人进入新分承包地内(系自己原分配土地),并强行占地耕种。
案件诉至法院后,一、二审法院均认为户县秦渡镇某村部分调整土地,符合大部门村民集体利益需要,且并未违背我国农村调整土地相关法律政策,遂就三案分别依法判令三名被告在原告耕种时不得阻挡。2014年6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多次上门协调,希望能够通过调解化解三户村民对立情绪,但三户村民拒不配合。
金秋10月,种在地里的玉米已经完全成熟,而其中一户村民为了占地仍不清收,另外一户则在清收后抢先种植了小麦。民生案件无小事,户县法院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强制执行,同时兼顾地方民生。10月16日下午3时,该院出动执行干警、法警共计30余人,警车7辆,在户县秦渡镇某村委会干部现场协助和户县秦渡镇政府包村干部现场监督下,动用大型收割机械进入执行现场,对其中一户被执行人种植的玉米进行了收割,并将清收完毕的玉米整齐摆放被执行人家门口;对另外一户刚刚抢种小麦的土地进行了犁地翻土;对另一土地进行了现场勘查。嗣后,就涉案三处土地向三案申请人现场进行交付。
“法院强制执行,还帮我们村民收庄稼,真是暖人心哩!”旁观三十余名村民对法院温情执行纷纷称赞,三起排除妨碍纠纷案顺利得以执结,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