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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法院:帮忙闯大祸 过失致人死亡获刑罚
作者:李季平  发布时间:2015-02-25 15:51:45 打印 字号: | |
  给工地送料时遇到工友,帮点小忙是很正常的,但被告人付养利在给工友帮忙时疏忽大意,未尽注意义务,不小心将在车下的工友向某碾压,造成向某当场死亡。2015年2月12日,户县法院对付养利进行宣判,被告人付养利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缓刑考验三年。

  2014年7月8日,被告人付养利驾驶西安某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罐车给户县某工地送料时,适逢同公司驾驶员向某驾驶水泥罐车在该工地内下料,因向某驾驶的水泥罐车出料口不出料,向某遂让付养利帮忙上车给该车加油,自己修理料斗。付养利在车上踩油门,后又由南向北移车,在移车时由于疏忽大意,未尽注意义务,将正在车下修车的向某碾压,致其当场死亡。案发后,付养利和其所在公司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向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抢救费等各种经济损失71万元,被害人家属对付养利表示谅解。

  户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付养利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之外驾驶机动车辆,因疏忽大意,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遂依法判处其以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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