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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法院:老案子常态化执行不放松
作者:李建民 李季平  发布时间:2015-03-18 08:44:48 打印 字号: | |
  2015年3月4日正月十三晚上7点户县法院执行一庭法官李法官在下班外出中接到5年前一个老执行案子申请执行人姚某的电话。姚某着急地说:“被执行人宋某刚回家,你们刚快来,迟到宋某可能就跑了。” 

              五年案件未执结 一有消息雷霆出击

  这件案子的起因是宋某骑的架子车时与姚某所骑自行车相撞,造成姚某受伤,二人均承担不同程度责任。但二审判决后,宋某长期不回家,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去找,采取各种手段,均未果。

  五年了,案子还没有执行完毕,这成了李法官心头的一块石头,听说宋某回家,李法官立刻向执行局长、庭长请示,两位领导均表示虽然年前集中执行已接近尾声,但对老案子的常态化执行时刻不能放松,并立刻安排人员和车辆前往宋某家中。

            被执行人万般抵赖 法官耐心普法释疑

  到了宋某家中后,宋某很吃惊,问道:“怎么我刚回来,你们就来了?”执行人员在法警的配合下把宋某带回执行庭,刚开始宋某面般抵赖,称是姚某骑自行车撞到他的架子车上,他没有责任,是法院把事实认定错了。

  李法官耐心给宋某讲,这个案件经过户县法院和市中院两给法院审理,都认定宋某与姚某都有责任,只是责任大小上有区分,况且姚某被撞后已将脾切除,构上八级伤残,当年给判决的30000元不算多。

            给付利息成难题 各退一步案件执结

  姚某见把宋某带回法院,不但要判决书中确定的30000元,还要求宋某支付这几年的利息尽20000元,宋某听了更不同意了,声称自己家境贫寒,只能东拼西凑10000元赔偿款,利息一分也给不了。

  一方鉴于经济情况只愿意给10000元,一方本息共要求50000元,差距太大,执行法官见此状况给姚某讲,宋某也不是故意撞的,这事都不愿意发生,再者,都是乡党,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以后还要在同村处几十年呢。在执行人员的劝说下,姚某答应把利息放弃。

  执行人员趁热打铁,继续做宋某的工作,并给其举了很多案例,让其权衡利弊,并郑重其事的告诉他,如果你再不听劝,不但可能被司法拘留,而且到时案件款及利息也少不了。在法律威严的震慑下,宋某终于同意给30000元,并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由双方共同认可的人对案件款进行担保,于一周内付清。

  2015年3月11日,宋某通过担保人把案件款全部履行完毕。又一起陈年老案在集中执行中被消灭了,执行人员熬夜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责任编辑:李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