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户县法院余下法庭收到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撤诉申请。这两起案件的原、被告相同,但这绝不是两起简单的债务纠纷,事情的经过还得从几年前说起。
吴博(本文中所有人名均系化名)是挂靠在西安某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他的乡党钱江、李峰等三人从2006年开始跟着吴博干活,钱江是领工,李峰任文书,关系一直很好。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吴博与李峰相继于2008年5月和2011年5月去世。留下的只是孤儿寡母和一堆剪不断理还乱的债务纠纷,吴博去世之前尚欠李峰工资7000元,以及借款20000余元未还清。
为讨债,李峰的妻子吴娜将吴博的妻子张莉以及钱江告到法庭,因张莉身患疾病,行动不便,余下法庭的法官以及陪审员将庭审移至张莉家中,张莉躺在床上参加庭审。
庭审中,原告吴娜哭诉吴博欠李峰的钱已经很多年了,都是李峰辛苦干活的钱,现在吴博不在了,张莉是他的妻子应该偿还,钱江是在吴博死后受张莉委托处理此事的人,也应该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
面对吴娜的诉说,张莉也委屈的痛哭起来,原来张莉与吴博是二婚,张莉在2007年的时候去新疆照顾自己的孩子,吴博所有工程上的事她都不知情,也从未参与,她与吴博甚至连结婚证都没有领,现在人走了,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一堆烂摊子事情。
钱江也表示很无辜,自己一直在向吴博生前挂靠的公司和包工程的厂施加压力,争取早日追要到最后工程的尾款,现在反而成了被告,真是出力不讨好。
庭审结束后,法官理清关系,主张此案调解:因为就追索劳动报酬案来讲,吴博属挂靠西安某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其对外承包活、资金结算均是以该公司名义,故吴娜起诉张莉与钱江,被告不适格;对民间借贷案而言,借款人是吴博,起诉钱江肯定没有道理,起诉张莉,也因张莉和吴博仅是同居关系,并且借款也未用于家庭开支而有可能被驳回。
法官将情况与原、被告进行沟通,最终达成协议,由钱江出面向户县某厂催要工程尾款,等到尾款追要回来后再由钱江、吴娜以及案外人赵伟一起商量决定,按比例支付吴博所欠他们的债务。协议达成后,吴娜当场递交了撤诉申请,至此,两起让人扼腕的债务纠纷得以解决。
昔日朋友、亲戚关系融洽,如今,故人已逝,活着的人要更加珍惜、体谅彼此的难处,不要做互相伤害且徒劳无功的事情,学会用正确的途径和方式去解决遗留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