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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法院:挪用助学贷款800余万元赌博获刑九年
作者:刘军鹏 李季平  发布时间:2015-08-07 09:56:15 打印 字号: | |
  借管理学生助学贷款账户之便,被告人张涛多次将账户内资金转出,并将挪用的资金用于澳门、西安等地进行赌博。户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涛犯挪用资金罪,虽有立功,仍被户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未追回的赃款6587018.53元,责令被告人张涛予以退赔。

  张涛是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临聘人员,在获得了中心主任的信任后,主任将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账户的工作交给张涛。

  张涛遂利用管理助学贷款账户之便,自2012年9月6日起至2014年12月底期间,多次将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账户上的资金7471400元转至其个人建行银行卡中,并用其挪用的资金分别在澳门、西安等地多次进行赌博,将参赌羸来的部分资金转入其妻子宋红娟的银行卡用于购房。同时,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张涛将部分学生还贷至其个人银行卡上的资金656043.53元,其中将10800元用于归还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借户县学校学生用品服务中心的欠款,剩余645243.53元用于赌博和个人开支。破案后,公安机关在张涛及家人处追回赃款人民币822835元、港币6790元,在西安赌场追回赃款人民币700000元,己发还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据悉,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正、副主任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户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涛系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聘用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管理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账户之便,挪用国有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挪用资金总计8116643.53元,数额巨大,虽有立功,但其行为已经构成挪用资金罪,遂判处其以上刑罚。
责任编辑:李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