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雪(本文所有人名均系化名)与马超是在2014年4月2日结的婚,然而这对新人并没有向其他新婚夫妻一样甜蜜的生活在一起,而是分开各自生活,双方甚至连对方住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2015年10月13日,杨雪起诉到户县人民法院,要求与马超离婚。
庭审中,杨雪称她与马超在结婚前只见过三次面,在父母的催促下才与马超领证结婚,结婚后只有过一次夫妻生活然后就一直分居,其与马超之间并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彼此形同陌路。马超对杨雪的说辞表示认可,但是不同意离婚,认为是杨雪欺骗了他,和他结婚就是为了彩礼,希望杨雪能给出一个解释。另查明,原、被告双方婚后无子女、无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庭后,杨雪表示愿意返还马超彩礼三万元,希望解除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以及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本案中,原、被告在相识不足两个月,仅见面两三次的情形下登记结婚,婚后未同居生活,彼此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无和好可能,应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因马超拒绝调解,承办法官依法判决杨雪与马超离婚,杨雪返还马超彩礼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