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户县法院仅用4天时间迅速执结一起恢复原状、财产损害赔偿案件,顺利让涉案群众化解了邻里矛盾,解决了生活用水问题,为即将到来的春节渲染了一层喜气洋洋的色彩!
申请执行人郭某与被执行人樊某是同村村民,郭某家房屋宅基地与樊某的承包地相邻,该村生活用水供水管道通往郭某家部分埋设在樊某承包地内。后两家因琐事不睦,樊某一气之下两次挖断郭某的供水管道,村委会出面协商未果。郭某无奈之余将樊某起诉至户县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樊某将其挖断的向郭某家供水之水管修通,樊某于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修复义务,亦未上诉。
2017年1月16日,郭某向户县法院申请执行。因春节将至,生活用水对当事人生活至关重要,用水问题也容易引发双方再次冲突,为确保双方和平解决纠纷,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坐到一起,反复做其思想工作,并向被执行人释明,拒绝履行法院生效法律判决确定义务的后果,希望被执行人樊某于法要遵守规定,于私要避免因小失大,主动履行。4天时间里,户县法院执行法官同当事人或约谈见面、或电话沟通9次,反复做其思想工作。1月19日,被执行人樊某主动将涉案管道修复,并表示自己的不理智行为给法官和对方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深感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