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因果关系难定案件陷僵局 法官衡平双方利益巧调解
作者:交通法庭 王涛  发布时间:2017-06-21 16:10:15 打印 字号: | |
  6月9日一大清早,冯康(文中人物均系化名)和他的妻子来到户县法院道路交通法庭,拉住办案法官的手,一个劲儿地感谢:“终于拿到了赔偿款!”冯康微微泛红的双眼泄露了他的激动和感慨,他终于为过世的父亲讨回了公道,户县法院也再次让人民群众在个案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2016年9月24日,车主高祥的雇佣司机张力驾驶陕A某牌号轻型厢式货车与冯建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冯建受伤,造成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认定货车司机张力与冯建负事故同等责任。为拿到自己的赔偿款,冯建在治疗出院后将司机张力、雇主高祥及为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到了户县法院。

  因伤势较重,案件审理过程中,冯建要求对其伤残等级等项目进行司法鉴定。但出乎意料的是,去鉴定机构鉴定之后的冯建却在家中死亡,而其家属也按照风俗将冯建土葬。

  之后,冯建的儿子冯康如期拿到了冯建的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并要求将案件原告变更为冯康等法定继承人,将诉讼请求变更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但车主高祥及保险公司均以冯康不能证明被害人冯建的死亡与本次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由,拒绝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损失。

  经过法官仔细询问,得知冯康及其家人缺乏法律意识,直接将冯建土葬,既没有死亡医学证明,也没有法医鉴定报告,无法证明冯建的死亡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冯康及其亲属坚持主张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等损失,而车主高祥及保险公司紧紧抓住其拿不出有力证据的软肋,坚持要求冯康证明因果关系,而且称被害人冯建自身有脑梗史,坚决不同意赔偿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致使案件陷入僵局。

  办案法官仔细捋了捋该案的思路,本案的事实为被害人冯建确系交通事故受伤后死亡,但从住院病案显示其在事故发生前有脑梗史,且被害人冯建已土葬,无法鉴定其死亡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但是,办案法官转念一想,在双方都拿不出有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情况下,案件的突破口其实在于如何能确定一个让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赔偿比例计算被害人冯建的相关损失。被告张力驾驶的事故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所以办案法官首先和保险公司联系,希望保险公司能最大限度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

  经过法官多次和保险公司沟通,保险公司结合被害人冯建之前的伤情和已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将被害人冯建从事故发生后至死亡期间的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进行计算;另外就被害人冯建死亡的损失,办案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并最终确定了一个较合理的比例。终于,原、被告双方在办案法官转换思路的调解工作下达成调解协议,并且已经全部赔偿到位,这才有了开头那感人的一幕。
责任编辑:交通法庭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