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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法院信用惩戒治“老赖” 赖账公司主动履行判决义务
作者:彭丹丹  发布时间:2017-07-03 16:12:10 打印 字号: | |
  6月26日,西安帝尔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户县法院执行法官送来鲜红锦旗致谢,感谢户县法院将拒不履行判决确定义务的“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迫使“老赖”将拖欠已久的设备款履行到位。这是户县法院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用活信用惩戒治“老赖”所取得的又一骄人战果。

  2013年,机电公司同泾阳左转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由机电公司向工贸公司提供混凝土加工设备,工贸公司按期支付设备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工贸公司拒绝支付尾款。

  2016年,机电公司将工贸公司起诉至户县法院,要求工贸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上述款项。该案审理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工贸公司限期向机电公司支付设备款8万元。

  2016年,房地产行业低迷,混凝土公司业务凋零,双方约定给付期满,工贸公司既未履行支付设备款的义务,公司人员也人间蒸发。机电公司无奈之余向户县法院申请执行。户县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着手查控工贸公司负责人及财产状况,该公司银行账户余额为零,亦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多方查控无果之后,户县法院将工贸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工贸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周某进行信用惩戒,对公司贷款、招投标及法定代表人高消费、乘坐飞机等行为予以限制。

  2017年,房地产市场回暖,混凝土行业复苏。工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瞅准商机,准备将之前的公司重新投入生产。为将工贸公司投入运营,周某拟向银行贷款,被银行拒绝。仔细打听后才知道是因未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不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入了银行放贷黑名单,其失信行为亦会影响到今后出行、子女上学。

  迫于法院信用惩戒的威力,周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称愿意履行案件款,请求法院将他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执行法官收到案件款后,第一时间向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发放,并对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诫他今后诚信做人,诚信经营。同时,户县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将工贸公司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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