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2日,西安市鄠邑区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判处一起以婚姻为诱饵的诈骗案件,被告人王雪萍依法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王雪萍是西安市临潼区人,丈夫在监狱服刑,独自在外游荡,久而久之也结交了各种各样有着“奇葩”想法的朋友。2015年10月,王雪萍的朋友储张成(另案处理)联络到她,邀请她共同策划以婚姻为诱饵的诈骗勾当,允诺事成之后与王雪萍分赃。经受不住金钱诱惑的王雪萍欣然答应了储张成的要求,并从此走上了犯罪的黑道。
在储张成的安排下,王雪萍化名“扬青青”与家住鄠邑区的单身小伙肖锋刚见面。善良的小伙子对王雪萍第一印象尚好,本着与对方喜结连理的心态,迅速同王雪萍在结婚一事上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约定结婚彩礼钱26000元,并于见面当日给付女方“见面礼”2300元、“女方叔叔(储张成)跑腿费”500元,共计人民币2800元整。
为引诱肖锋刚继续上钩,王雪萍跟随肖锋刚回到肖锋刚家并留宿一晚,肖锋刚招待王雪萍在鄠邑区游逛、购买新衣。后王雪萍以回家收拾东西并同家人商量结婚事宜为由去了山阳县,继续策划安排肖锋刚这个“准女婿”会见自己的“父母”。
几天后,在王雪萍的邀约下肖锋刚以及母亲、朋友一行四人乘车来到了山阳县,将26000元彩礼钱给付王雪萍一方。在后续交往中,肖锋刚又为王雪萍购买了金首饰及化妆品共计3300余元。
钱财到手之后,王雪萍即以打工为由离开了肖锋刚。其后,任凭肖锋刚如何约见,对方都百般推脱。肖锋刚觉得事有蹊跷,就根据“扬青青”身份信息多方打探,发现根本没有“扬青青”这个人。察觉到有可能上当受骗,肖锋刚向公安机关报警。2017年3月3日,王雪萍被依法逮捕。
鄠邑区法院受理该案后,迅速对案件来龙去脉展开梳理,在审理中查明:储张成安排王雪萍化名“扬青青”,冒充是他的外甥女,并为“杨青青” 伪造了身份证、户口本,又伙同“老夏”、“老曹”冒充“杨青青”父母,企图以帮“杨青青”寻找乘龙快婿为诱饵,诈骗钱财。案发后,王雪萍、储张成将非法收受的彩礼及首饰等全额退赔给肖锋刚,并取得了肖锋刚的谅解。
鄠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雪萍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罪。因被告人王雪萍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当庭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判处被告人王雪萍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