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鄠邑区法院综合科通过综合采取车辆查封、账户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有效地树立了司法公信力。
申请执行人王某霞与王某楼系亲戚关系,2012年8月王某楼将申请执行人王某霞叫到家中,并让王某霞将钱借给被执行人王某梅,因基于信任关系,申请执行人王某霞便借给被执行人王某梅30000元,王某梅向王某霞出具了借条。借款到期后,被执行人王某梅及为该借款担保的被执行人赵某武、邓某前、西安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均未偿还该款。后王某霞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要求赵某武、王某梅向王某霞偿还借款30000元,并自2012年8月27日起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至给付之日,并且被执行人西安某建筑公司、邓某前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王某梅等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
2017年1月12日,王某霞向鄠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该案中被执行人大多数均身处外地,无法联系且寻找困难,给案件执行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受理该案后,鄠邑区法院执行局综合科通过仔细了解案情,详细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并决定从被执行人邓某前身上打开案件突破口。执行局综合科干警通过到银行查封邓某前账号,并积极寻找其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成功将被执行人赵某武所有的一辆机动车予以查封。最终,在鄠邑区法院执行局综合科干警的不懈努力与多措并施的强大执行威慑下,成功为申请执行人王某霞要回了相应款项,让其民事权益得到了有力保障。
为表达对鄠邑区法院执行局综合科干警的感激之情,申请执行人王某霞特意为综合科的干警送来了锦旗以表谢意。“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字虽不多,”王某霞激动地说,“但正是执行干警这一番辛劳才能使我们老百姓的权利从纸面上真正还原到现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