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鄠邑区人民法院为一位因高位截瘫而难以领取执行案款的申请人开通了“绿色通道”,执行局长宫美安将案件款亲自送到申请人手中,用暖心的方式彰显了司法的温度。
拿到案件款后,申请人王龙的妻子李华非常激动:“太感谢法院了,我有心脏病,她爸又瘫痪在床,要不是你们把案款送来,女儿上大学的学费都没有着落。”
原来在2018年6月,王龙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东西六号路时,适逢被申请人叶峰驾驶小轿车行至该处,两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王龙高位截瘫。随后,王龙将叶峰及叶峰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鄠邑区法院,要求进行赔偿。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由叶峰一方赔偿王龙医疗费、住院伙食费等共计66386.09元,由保险公司赔偿王龙62983.09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积极履行赔偿义务,而被申请人叶峰一方未如期履行,王龙遂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到被执行人叶峰夫妇,明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相关后果。最终,叶峰支付了4万元,并承诺其余案款于9月30日前给付完毕。
今年王龙的女儿刚考上大学,但苦于学费一直未凑齐。得知该情况后,宫美安局长决定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执行措施,迅速调整执行方案,力争以最快速度执结该案。执行干警马安文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叶峰,反复沟通协调,希望其能考虑王龙家庭实际困难,尽快履行法律义务。最终,在执行法官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叶峰想方设法筹集到 8000元案件款交给办案法官,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
“三秦飓风•2020”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中,鄠邑区法院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对特殊困难群体开通便民服务“直通车”,既兑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又体现了执法过程人文关怀。下一步,区法院将进一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暖心举措换来群众笑容、以执行力度彰显担当作为,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