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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化干戈  法理并举织玉帛
  发布时间:2020-10-23 17:26:41 打印 字号: | |

谨慎善意采取执行措施,积极促成双方共情共赢,在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能实现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减损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带来的负面影响,为其能重新融入社会活动创造必要条件,是善意执行的基本价值追求。善意执行的关键在于找到共赢的平衡点,善意执行给社会带来的不仅仅是个案的依法化解,更体现了司法的进步和法治的温度。

1019日下午,被执行人高露将一面印有仁心执法 护卫和谐的锦旗交给西安市邑区法院执行局谢鹏法官,并连声道谢。原来,这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王建与高露系夫妻关系,二人雇佣杨超为其盖房施工,约定每日工资120元。201881日下午,杨超在一楼取水管时,被二楼掉下的电焊机砸伤致高位截瘫。后经法院判决,王建、高露二人向杨超共需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404805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于是杨超向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查询了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经查被执行人无不动产、证券、工商登记、保险等登记信息;虽有银行存款,但账户余额不足以清偿本案债务。在案件未取得有效进展的情况下,法官只能查封涉案房产,但农村宅基地房不能买卖交易,申请人的赔偿不能得到实际解决。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执行法官考虑到杨超亟需赔偿款维持后续治疗及日常生活,必须及时实现其胜诉权益,但被执行人家庭经济拮据,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于是执行法官只能另辟蹊径,通过多次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被执行人同意从亲戚、朋友处筹集借款。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申请人杨超227000元。

在本案中,为了使案件不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并未盲目地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而是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为申请人杨超及时兑现赔偿款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带来的负面影响,为赔偿款顺利赔付奠定基础。

下一步,邑区法院将继续把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作为执行工作重点,扎实开展三秦飓风•2020”执行专项行动,严格遵守查封、扣押、冻结的适用条件和法定程序,准确适用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优先采取对被执行人负面影响较小且有利于案件化解的执行措施,努力实现多方共赢,让法院执行工作更有温度、更有质量。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刘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