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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善意执行”护航十四运
  发布时间:2021-12-15 13:41:04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面“秉公执法,高效廉洁”的锦旗送到邑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宫美安法官的手中,这是对他高效执行的感谢,更是对他恪尽职守、公正廉洁工作作风的肯定。

2020年8月,范灵将张琼、天蓝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返还2018年支付的45万元购房款,一、二审法院均判决由被告天蓝公司向原告范灵返还购房款45万元,但当事人迟迟未履行返还义务。2021年6月,范灵向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天蓝公司返还其购房款45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7550元、保全费2600元、执行费6800元。

据悉,本案案情颇为复杂。一套房产,曾被两次抵债,申请人想要追回房款,十分困难。宫美安局长接到案件后,当即与被执行人联系,释法明理,然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返还义务,名下又无财产可供执行。范灵得知这一消息后,认为财产追回无望,宫美安局长告诉他要相信人民法院会保护老百姓的财产权益不受侵犯。经过再三确认,宫美安局长决定依法对诉讼保全中向法院出具担保函为天蓝公司提供担保的白云公司予以执行,并成功划拨其公司账户存款466950元,发还给了范灵,至此本案执行完毕,历时三年,案结事了。

近年来,邑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打击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力度,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努力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为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今后,邑区法院全体干警将一如既往地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宗旨,用实际行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司法权威,守护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许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