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出行有保障”是群众的基本需求,也是执法司法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自4月12日起,西安市开展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违规销售、使用超标电动车,违规发放过渡期号牌等行为,消除交通隐患,减少交通事故。今天,小编也从法官办理的诸多纠纷中选取一则案例,温馨提醒您:请遵守交规、文明出行,特别是经常骑行电动车的朋友,一定记得购买非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让出行更安全、更安心。
案情回顾
2020年10月31日,向天驾驶临牌电动自行车沿鄠邑区东大街行驶,在超越同向骑自行车的韩栋后右转弯,发生刮擦,致韩栋左股骨大粗隆骨折,造成交通事故。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向天负主要责任、韩栋负次要责任。2021年1月,韩栋起诉至法院要求向天赔偿相应损失。
被告向天依规为电动自行车投保了非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承办该案件的鄠邑区法院民三庭李为法官就该商业险保单赔偿项目、赔偿数额及免赔额进行梳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韩栋7200元。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该案中,正是由于车主为电动自行车投保了非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才使得纠纷迅速得以化解。
温馨提示
不购买、不乘坐、不驾驶非法超标电动车,严格佩戴头盔,依法购买非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平安来源于严格精心管理,平安更来源于大家的自觉行动。希望大家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在构建平安、文明、和谐出行环境中展现你我靓丽的风采。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