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对你进行家庭教育指导。”2022年4月15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并联合区妇联、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对一起抚养权纠纷的当事人即未成年人的家长进行强制家庭教育指导。
李娟与张航离婚后,因女儿张乐乐的抚养权发生争执。2022年3月,李娟以张航未能悉心照料女儿为由将张航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张乐乐的抚养权归其所有。
承办法官田禾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李娟在未经抚养权人张航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接走张乐乐,改变孩子的学习生活环境,隐瞒张乐乐踪迹,双方家人在接孩子放学时发生肢体冲突,李娟及张航的行为已严重影响到张乐乐的身心健康成长。承办法官田禾随即向李娟及张航发出家庭教育令,指令二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同时联系区妇联及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分别从各自职能角度对双方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从儿童权益保护到双方心理疏导,从教育理念指引到家庭职责承担,家庭教育指导让李娟及张航意识到自己行为对孩子的伤害,两人均红了眼眶。指导结束后,田禾法官还从法律角度对李娟及张航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劝导。二人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将关心关注孩子生活学习和身心发展,履行好父母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和希望。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一部有温情的法律,同时也是一部“长牙齿”的法律。鄠邑区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针对案件中家长的不当行为及时发出家庭教育令,织密扎紧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篱笆。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