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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新区法院 • 便民新举措】诉前司法鉴定,安排!
  发布时间:2022-06-15 14:55:27 打印 字号: | |


鉴定意见属于证据的一种。司法实务中诉前单方委托鉴定,因未充分保障对方当事人对相关证据材料的质证权利,故法庭难以采用;但诉讼中司法鉴定期限过长,当事人往往“耗不起”,审理时间也往往“等不起”。如何在及时化解纠纷的同时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近日,鄠邑区法院结合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积极借鉴兄弟法院先进做法,为这个难题找到了最优解——诉前司法鉴定。

积极探索  搭建机制

2022年4月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本卫带队民三庭及立案庭干警前往兄弟法院学习,详细了解相关经验介绍,梳理相关程序试点做法。交流学习后,民三庭即拟成《关于开展诉前司法鉴定工作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制作诉前司法鉴定流程图,立案庭干警则一头扎进司法技术管理平台寻求技术支撑。经过多次研讨完善,结合辖区诉讼实际,鄠邑区法院初步搭建诉前司法鉴定程序机制由民三庭法官助理对申请诉前司法鉴定的案件进行送达、质证等工作,立案庭干警对鉴定案件进行摇号、送鉴。

 

诉前司法鉴定适用范围

诉前司法鉴定程序暂适用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待相关工作机制探索成熟后,将推广至人身损害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等案件。

诉前司法鉴定程序申请须知

诉前司法鉴定需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且质证时双方均应在场,同时双方签署《道交纠纷案件诉前鉴定告知书》及《司法委托风险告知书》,确保诉前司法鉴定结果与诉讼司法鉴定结果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诉调对接 高效化解

诉前司法鉴定意见作出后,当事人可选择是否接受诉前调解,如当事人因疫情、距离等客观原因无法到调解,当事人也可在道交一体化平台进行诉前调解,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院出具司法确认书,未调解成功立即转入诉讼程序。

5月20日,鄠邑区法院正式启用诉前司法鉴定程序,当日为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办理诉前司法鉴定,案件两位代理律师对法院创新便民举措连连称赞。

将司法鉴定由“诉中”转为“诉前”,不但可以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更能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分流,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和诉讼风险,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诉前司法鉴定程序的推广适用,既是区法院常态化推进“双进”工作的具体举措,也是区法院着力打造品质新区法院、提升司法为民能力的有力做法。下一步,鄠邑区法院将广泛征求意见,梳理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诉前司法鉴定工作机制,以更加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推动审执工作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明培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