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人民陪审员法》,落实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工作要求,畅通人民法院同人民陪审员沟通联系渠道,6月8日,鄠邑区人民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成立大会。鄠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关勇梁主持会议,各审判部门负责人、部分陪审员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关勇梁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总结,并宣读了鄠邑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章程》。大会经投票选举产生3名自主管理委员会成员。自主管理委员会成员代表吴洁琳作表态发言。
董刚院长在讲话中对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支持参与法院工作的各位陪审员表示诚挚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他指出,坚持和发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题中之意,对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他表示,各位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是“不穿法袍的法官”,是“民意的传递者”、“法治的传播者”、“司法的监督者”,职责神圣,使命光荣。自主管理委员会的成立掀开了鄠邑区法院陪审员工作崭新一页,今后区法院将持续创新观念,完善管理机制,为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
会后,鄠邑区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培训会,组织陪审员集中学习《人民陪审员法》及鄠邑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司法礼仪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行为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禁止性规定》等制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