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发现被执行人有一辆车在铜川,你们快来!”
“收到,我们立刻过去!”
2019年5月,程某因资金困难向杨某陆续借款18万元,但借款期限届满后,程某仅还款2万元,余款16万元一直未偿还,多次索要未果后,杨某诉至法院。然而判决文书生效后,程某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程某也一直躲躲藏藏逃避执行。6月28日晚上10时30分,案件申请人向执行法官发来信息,其在铜川市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宝马7系车辆一辆,希望法院能够将该车辆予以扣押。
收到消息后,执行局局长宫美安与法警队队长段建民第一时间安排相应人员,连夜奔赴铜川,并于29日凌晨3时成功扣押车辆。本次执行行动,从接到线索、执行力量集结,奔赴120多公里外的现场,到成功将车辆扣押回法院,用时不到5个小时。执行干警谭飞表示:“无论严寒酷暑,还是白天黑夜,只要工作需要,执行干警随时在线,努力以生效裁判的兑现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质效,鄠邑区法院针对部分被执行人流动性大、恶意躲避义务、财产难以查寻等特点,建立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旨在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能够及时将财产控制,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今年以来,通过快速反应机制,顺利执结案件717起,执结标的6920余万元,执行效率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