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鄠邑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主动上门查访,以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依法有力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原告林某和被告刘某于2021年12月在鄠邑区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对于婚生子小刘的抚养权及探望权做了约定,约定小刘由父亲刘某抚养,母亲林某享有探望权。但双方离婚后,却因孩子的探望问题产生了纠纷。原来,原告林某以被告刘某现在国外,自己又无法行使抚养权为由诉至本院,要求变更婚生子小刘的抚养权归自己。
孩子的问题,一刻也不能耽搁!案件受理后,鄠邑区法院少年法庭法官肖少霞仔细审阅案卷材料,在充分听取原、被告意见后,肖法官决定亲自上门赴刘某父母的住处,实地查访孩子的生活环境和成长状况,进而有针对性地对原、被告开展调解工作。
肖少霞法官一行在前往被告家中了解清楚孩子的生活状况后,立即着手进行调解。然而,调解工作刚开始,就遇到了难题。被告刘某的父亲认为孩子刚满三岁,一直和他们一起生活,他们对孩子感情很深,孩子对他们也很依赖,不同意变更抚养。承办法官耐心地向两位老人释法析理:“法律只是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予以确定,但是孩子生活和成长是需要父母双方共同关心的,在孩子的成长历程中母亲的关爱和陪伴也是很重要的。”肖少霞法官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使被告刘某的父母认识到自己的想法忽略了孩子成长所需的亲情,也意识到母爱对孩子健康成长不可或缺的意义。
“我是教师,我能给孩子良好的教育,孩子就应该跟着我。”另一边,母亲林某此时态度坚决,亦不肯作出让步。肖法官以同样作为母亲的身份与原告推心置腹:“你们离婚已经对孩子造成了一定的伤害,现在孩子年纪尚小,又一直与被告刘某以及孩子的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目前生活环境较为稳定,如果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经过法官一番敞开心扉的沟通,林某低下头沉默良久。肖法官继续从保障其探视时间入手消除母亲林某的心结。在法官语重心长的劝解后,林某也逐渐向法官打开了心扉,表示自己会认真考虑法官的意见。
最终,通过承办法官的倾力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也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法官最后向被告的父母郑重强调,不得阻挠原告行使探望权,身为长辈应为晚辈表率,共同为孩子健康成长认真考量。被告父母也表示,一定按协议配合原告行使探望权,让孩子不因父母离婚而缺失母爱。
“大热天的法官们还亲自跑一趟,我们的案子真是让你们费心了。”被告刘某的父亲真切地说道。此案成功调解撤诉,使孩子有了一个稳定的成长环境,也减少了因父母婚姻破裂对其造成的不利影响。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依法保护涉少审判中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积极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鄠邑区法院少年法庭也将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始终坚持优先保护、特殊保护的理念,全力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