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原告小美生活在西安,被告大强生活在江苏连云港,两人通过网络游戏相识,沟通交流一段时间后互生爱慕。大强来到西安找到小美,两人很快发展为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大强因家庭经济困难屡次向小美求助。小美是一名车厂普通职工,出于对两人美好未来的憧憬,在自己积蓄不够的情况下,小美还通过“借呗”等网络借贷平台借款,再将借来的钱转账给大强。为帮大强渡过难关,小美甚至把自己的信用卡交予大强使用,并先后向大强转款16万余元。之后,大强却因工作调动回到江苏,双方因琐事争吵逐渐减少了联系。2022年8月,小美突然无法联系上大强,无奈之下小美将大强告上法院。
倾力调解
鄠邑区法院大王人民法庭阙宏志法官在翻阅卷宗时发现,原告小美提交的证据中被告大强从未表示是借款,只是让小美转钱给自己,仅从现有证据上很难认定是借贷关系。案件经电子送达后,被告大强并未按时到庭应诉。缺席审理时,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小美因上述转账行为,已导致生活陷入困境,且因网贷到期未还被多个网贷平台起诉至法院。
为切实查明案件事实,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的困境,承办法官驱车1300余公里到江苏寻找被告大强,并通过当地派出所、村委会了解到大强的一些生活情况,得知大强自幼丧父、母亲改嫁,目前他与93岁的祖母一起生活。承办法官在掌握以上情况后,走进大强的家中与其祖母交谈,了解到大强幼时被诊断为先天性心脏病,为治疗疾病身负巨额债务,现在苏州打工。承办法官通过其祖母手机拨通大强的电话,向大强讲清小美的生活窘状,并竭力做思想工作,争取为女方挽回损失。最终在法官的全力说服下,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分期给付原告款项,原告选择撤诉。
法官寄语
由于在法律层面制度规定不同,恋爱与婚姻存在本质区别。恋爱期间应尽量避免大额转款,特别是借贷和赠与应严格区分,以免发生财产纠葛。恋爱期间若自愿赠与未超过日常交往范畴的财物,一般可以看作情侣间交往需要,分手后不得主张返还;但涉及大额转账行为,转款方以民间借贷或不当得利主张权利时,款项接受方否认借贷关系或称系其它债务的,应当负有举证义务,否则应当承担返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