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全省第三批“示范法庭”“达标法庭”评定结果予以公布,鄠邑法院余下人民法庭被评为“示范法庭”,大王人民法庭被评为“达标法庭”!
“示范法庭”
余下人民法庭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延伸人民法庭职能作用,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判后回访”全链条解纷模式,发挥植根乡土社会、与群众密切联系的优势,善用“三力联调”、三轮调解法等调解方式,为辖区社会治理、乡村振兴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达标法庭”
大王人民法庭持续开创便民服务新实效、审判质效新提升、参与基层治理新格局、服务乡村振兴新气象,并在“大王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性总结出“新时代大王经验”,通过“换位思考法、结果比较法、先例对照法、协力配合法、排异求同法、冷处理法、情势融合法”等解锁纠纷化解新途径。全面深化诉源治理,在提高案件质效、服务社会大局发挥积极作用。
载誉前行,乘势而上。下一步,鄠邑法院将继续牢牢坚持“三个面向”、“三个便于”和“三个服务”要求,持续推进人民法庭“两化”建设,进一步构建布局合理、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群众满意的人民法庭工作体系,为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