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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调,假日解纷,赞!
  发布时间:2023-04-23 11:27:10 打印 字号: | |


“这事说起来也不大,但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因为这个事涉及的不是一家两家,是小区很多人都有的问题,尤其是很多人周内都在上班,聚不到一起,分开协商解决的话,谁都怕自己吃亏了,不敢答应,这事就一直僵在这了。”业主小王说道。

近日,鄠邑区某小区物业公司与部分业主因物业费等产生纠纷,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考虑到案件标的不大,但涉及人数众多。经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决定以诉前调解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为了最大程度便利当事人,立案庭与民二庭法官、特邀调解员和房管所工作人员利用周末时间联合开展调解工作。

为了提高调解效率,调解人员将15起案件当事人以“背对背”方式分组开展调解工作。经过沟通了解到,业主认为物业费的收取标准过高但服务未能达到预期,因此不愿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表示愿意改进服务,但是欠缴物业费的业主过多,影响资金运转。

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一方面耐心倾听业主“诉苦”,向业主解释物业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律后果,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开导,缓解业主抵触情绪,回归理性解决问题。另一方面提醒物业公司要积极完善和规范物业管理措施,虚心听取业主对于物业管理以及收费标准的意见和建议,以维护业主利益为宗旨,积极改进提升工作水平。经过2个多小时的沟通,11起案件当事人达成合意,其中7起案件当事人当场给付,其余案件当事人就细节问题与物业公司正在进一步协商中。

法官寄语

物业公司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业主欠缴物业费,会导致物业公司的资金运转出现问题,也会导致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不断加深,日积月累,形成恶性循环,物业服务将越来越不到位,业主的居住环境变得越来越差。因此,一方面,物业公司要始终从服务业主出发,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另一方面,业主们也要积极履行交纳物业费的义务,这样才能使大家拥有更加舒适、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责任编辑: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