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是滔滔不绝的律师,一位是深眼窝、长睫毛、高鼻梁、尖下巴,说话磕绊但又神采飞扬的十五岁少年。这对特殊的拍档一同来到了鄠邑法院祖庵法庭。
“爸!我在法院等你”
时间拨回半个月前,少年哈迪尔在妈妈的目送下,一个人坐上了从新疆飞往西安的飞机,跨越三千公里来到鄠邑法院。
“阿姨......我,想来西安上学。”磕磕绊绊的汉字从哈迪尔口中“蹦”出来,他指一指脚下,又指一指身旁的律师,由律师代为沟通。原来,这是一位长期生活在少数民族聚居地,不会讲汉语的少年,因抚养费纠纷来到法院。他的父母离婚时曾约定,孩子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待其15岁后每月抚养费上调至1000元直至成年。但父亲高某未如约支付抚养费,遂将其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王涛收案后,考虑到当事人年纪较小,贸然开庭可能会加大孩子心理负担,于是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及代理律师同意后,进入了调解程序。
“抚养费,你们商量就行”
调解现场,为了消除哈迪尔的紧张情绪,王涛法官配合着手势比划和简单的文字交流引导哈迪尔讲述着他的学校生活,并从中得知孩子觉得父亲平时对他缺少关心,希望以后父亲可以多多关心自己,如果可以留在西安就更好了。
“一个月300块钱抚养费一点都不多,我一直都把这笔钱给娃攒着呢。只是几次飞到新疆想把娃当面见见,都吃了闭门羹,这才生气不给了。”被告高某看到孩子千里迢迢来到西安寻找自己,扶额掩面叹息道。而后当即表示愿意给付抚养费,但抚养费的应付年份存有疑虑。
于是法官拨通哈迪尔母亲的电话,电话中其母对冲动之下阻碍高某探视孩子的情况表示歉意,希望其可以将应付抚养费给付完毕,后面的安排尊重孩子的个人意愿再行商量。在法官主持调解下,高某尝试提出解决方案——将先前的抚养费给付完毕,15岁后根据孩子个人意愿家长另行商议。双方对于这个建议一拍即合,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高某限期将三万余元抚养费给付完毕。
“西安好!我要留在西安”
“老高,你知道我们这教育资源远落后于西安,娃留在这可能以后就去放羊放牛了。我看他也有想法留在你那里生活,要不......”叮铃铃,电话再次响起,那头哈迪尔的母亲深深吸了一口气,似是下定了很大的决心缓缓说着。
抚养费的纠纷结束了,哈迪尔的故事还没有结束。王涛法官看到原被告都有让孩子留在西安生活的意向,趁热打铁主持双方再次沟通哈迪尔的后续生活问题。最终多方达成合意,为了给孩子提供一个更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哈迪尔改为跟随父亲在西安生活
“法官阿姨,我爸爸还会变着花样给我做牛羊肉吃呢,学校里的同学都在教我说陕西话呢,你看我现在汉语说得好不好?”结案一个月后,王法官再次拨通了哈迪尔的电话,得知其已经顺利进入新学校学习,又嘱咐了几句后欣慰地放下了电话。(文中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