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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法官,我们中标了!”
  发布时间:2023-11-17 10:03:45 打印 字号: | |

开展“两行动、两措施”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体现法院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三个年”活动,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动能动履职、补短强弱、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是实现审判体系审判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区委政法委和市中院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即日起鄠邑法院特开设“两行动、两措施”专栏,全面展示鄠邑法院在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优秀做法,敬请关注。

 

天气骤然转冷,清晨的寒风更是让人难以招架。然而一大早,被告公司负责人就激动地将一面饱含谢意的锦旗送到田禾法官手中。

“我怎么成被告了?”

叮铃,叮铃……”!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祖庵法庭响起,“田法官,好端端的,我怎么成被告了?我们公司的账户被冻结了,公司好几个投标项目马上开始了,如果完成不了我们损失会非常大……”

事情是这样的,原告万泽公司经营建材生意,被告王楠从万泽公司处购买建筑材料供应给被告智华公司使用,后因一直未收到27万余元货款,原告遂将二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并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

不存在合同关系?

考虑到被告公司位于西户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田法官决定联合孵化器的工作人员共同调解,尽快解决问题,将原、被告的损失降到最低。

起初,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互不相让。田法官一边耐心倾听,让双方当事人宣泄心中的不满,一边循序渐进引导双方冷静下来,向当事人阐述了双方发生纠纷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讲清该案利害关系并做好法律解释工作。


“我们公司和原告公司根本不存在合同关系,当初给我们公司供货的是王楠,我们早就把货款给他结清了。而且我们公司最近有好几个投标项目马上就要开始了,这会儿一旦有了涉诉行为,将会严重影响项目的进行。

调解现场,被告智华公司坚持称其与原告万泽公司无合同关系,故其在该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原告万泽公司坚持要求让二被告承担责任,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考虑到被告公司投标项目在即,田法官陷入了沉思,怎样才能快速化解几方纠纷,不影响双方公司的正常运营呢?

中标了!

田法官确定双方矛盾焦点后,一边向原告阐述本案责任如何划分一边向被告王楠告知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长时间的耐心劝说,双方终于达成了初步的调解意见,原告撤回对被告智华公司的起诉。

“法官,我愿意履行还款义务,但我现在没有那么多钱……”午休结束后,双方再次来到法庭,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王楠最终承认了案件事实,表示愿意想办法尽快还款。经过将近五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王楠当庭给付原告万泽公司货款共计5万元,剩余货款于年底前付清。

“田法官,太感谢你了,我们公司这次的投标都中了……”几天后,被告冒着严寒,特意向田法官致谢。(文中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