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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法官,您好!
  发布时间:2024-03-18 14:23:23 打印 字号: | |

3.14日晚,鄠邑法院秦渡法庭办公室内仍有灯光透出来。

“叮咚”,一声微信消息提示音将正在全神贯注伏案写判决的田禾法官从当前的思绪中抽离出来。看着微信栏里的消息,欣慰的笑容慢慢爬上了她的嘴角。

原来这是秦渡法庭今天成功调解的一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发来的一封信。

原告小明是一名大学生,在其消费者权益受损后,他采取了向平台举报,在专业机构查验等多种积极维权取证方法,通过平台信息批露,获取关键的卖家信息,成功在法院通过诉讼维权,形成了一套的标准的维权“答卷”。
    现在,他想分享出来他的维权经历,希望能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给其他消费者带来帮助。一起来读一下这封信吧!



田禾法官:

您好!

我是一名就读于西安石油大学的大三学生,昨天我在您的帮助下追回了货款和赔偿。今天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想通过这封信,和大家讲讲我的消费维权经历,也真心的希望能给其他的消费者带来帮助。

我的维权故事,首先要从我在某二手平台购买了一款二手iPad说起。在购买前,我特意向卖家查验验机报告,确认报告显示的问题我可以接受,在卖家明确承诺无欺骗、包售后的情况下,我付款完成了交易。

体验和测试了两天之后,我发现iPad会出现自动关机又重启的问题,但此时卖家推卸责任拒不退货退款。我申请平台客服介入并提交举报,从此,我便开始了收集证据的维权之路。

通过官方查询和平台认可的验货中心验货,我拿到了可信、权威的证据。平台认定了对方的欺诈行为,但是卖家仍然了无音讯。我向平台申请卖家信息披露,一纸诉状将卖家起诉至鄠邑区人民法院。

卖家远在外地,为了尽快追回我的损失,立案后,田法官屡次联系被告,最终,3月14日我在法官的帮助下追回了钱款和损失。

明天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以自身经历告诉大家,消费购物时请务必多一份谨慎,而在合法权益受损时也请务必多一份勇敢坚定,积极取证,合法维权。

希望大家都能消费少有烦心事!

最后再次谢谢法院,谢谢法官!

     

      此致

                                    维权少年

                                     2024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