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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旋在“议和亭”里的笑声
  发布时间:2024-08-09 10:26:41 打印 字号: | |

   “这笔钱能够这么顺利地要回来,多亏了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真的非常感谢!”原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激动地说道。

速达运输公司与嘉兴销售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合同约定,速达运输公司根据嘉兴销售公司要求完成各项运输任务,但完工后,嘉兴销售公司未按照双方的约定给付200万运输款,速达运输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便将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田禾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联系,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经了解发现案情并不复杂,为尽快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降低诉讼对双方后期合作产生影响,田法官遂向案件当事人讲明诉前调解的优势,建议该案先行进行诉前调解征得双方同意后,便立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经过初次协商,双方当事人对该案的部分事实没有异议,原、被告均表示自己愿意就剩余款项的给付问题和对方进行调解,但就案件的剩余款项数额产生了争议。

见双方即将调解成功,田法官开始“助攻”,她一边耐心对双方进行安抚,从法律角度释法说理,劝说双方换位思考。一边从情理角度出发,缓和双方多年合作情谊,并给于双方充分时间进行考虑。

“法官,我们关于还款余额已经商议好了,今天专门来咱们法庭是来申请司法确认……”周一一大早,两位当事人便相携走进秦渡法庭,一见到田法官就大声吆喝道见二人已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约定被告嘉兴销售公司于今年10月30日前分期给付完毕全部款项,田法官当即启动司法确认工作,当场为二人出具民事裁定书。

拿到裁定书后,双方当事人纷纷围坐坐在“议和亭”中被告公司代表人王某诚恳的说道:“老刘,这次的事让我深刻的认识到了以后一定按照合同做事,诚信经营,希望你放下这次的芥蒂,以后咱们的合作要继续。

原告公司代表人刘某也感慨的说道:“咱们中国有句古话说得好,‘以和为贵’,大家都是做生意的都不容易,我也体谅你的难处,正如咱们今天坐在法庭的‘议和亭’中所表达的意思一样,今后咱们要‘和气生财’,互相理解,诚信经营,相信咱们的合作更稳定、更长久

“哈哈哈哈,是的……”二人的笑声盘旋在空中,久久不散。(文中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